新華網上海6月12日電(記者潘清)上海證券交易所11日發出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加強對配售對象證券賬戶的有效管理,要求參與新股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根據具體情況如實報備相關證券賬戶。
根據通知,報備內容包括:配售對象于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滬市A股證券賬戶及其關聯賬戶,包括與配售對象在協會備案的證券賬戶同名稱、同證件編號的全部滬市A股證券賬戶及該配售對象開立的其他滬市A股證券賬戶。
報備時間為每一次新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首日的9:30至15:00。
《指導意見》規定,每只新股發行時,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凡參與該只股票網下報價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
上證所表示,一經發現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網上和網下申購新股或者漏報、錯報相關賬戶的情況,上證所將視情況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暫停配售對象參與網上申購新股、提請有關部門取消其網下配售對象資格并對管理該配售對象的機構進行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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