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7月1日新社保年度的來臨,廣州市上半年發布的各項勞動保障新政策都集體進入了實操階段,該調的調,該保的保,漲薪的漲薪,繳費的繳費。除了用工備案和就業失業登記“四證合一”,還有五大新政今起惠及羊城市民。
工傷保險繳費率調整
廣州市工傷保險繳費率從7月1日起調整,《廣州市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允許一次性計發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發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由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負責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提高,由原來的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個月調整為60個月。本市城鎮常住戶籍的工傷職工重新就業并參加工傷保險,傷(病)情加重后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服務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繼建筑業農民工先行參加工傷保險之后,在廣州從事商貿、住宿、餐飲、娛樂、洗浴等服務業的農民工將從7月1日起按實名制參加工傷保險,按照繳費率0.5%繳納工傷保險費。參保農民工,核定工傷保險待遇以職工因工負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核定。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居民醫保今起享受待遇
《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于6月1日啟動實施。參保人員從7月1日開始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年度中途參保繳費的人員,從繳費次月開始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年度內未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的,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新生兒在出生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出生時開始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在校學生在當年10月31日前參保繳費的,從當年7月1日開始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辦法》實施后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從當年7月1日開始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
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參保繳費年限,不計算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年限。
社保繳費上下限有變
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全省200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簡稱“省基”)為2454元,比上年度增加272元。而從去年開始,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計發辦法已經以省基作為標準。與此相應,從今年7月1日起,全省養老保險繳費上限為7362元(省基的300%),下限為1472元(省基的60%)。參保人應稅工資、薪金介乎上下限之間的,按照實際月應稅工資、薪金計算。
“農轉居”養老金加薪
從7月1日起,廣州市首次調整農轉居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人均提高41.15元/月,增幅達9.42%,高于廣州市CPI漲幅。此次調整采取定額調整的辦法,并采用“普調+傾斜”的方式進行:在2008年6月底前享受基本養老金的農轉居人員,每人每月加發基本養老金40元;對于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農轉居人員,每人每月再加發10元。(記者許蕾實習生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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