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仍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證。中改院執行院長遲福林教授認為,現階段的農村綜合改革要以基本公共服務為主線。
我國農村改革發展走到今天,基本公共服務嚴重不到位,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隨著農村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釋放,為農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務不僅成為廣大農民最迫切、最現實的期盼,也是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
經過28年的農村改革,我國農村正處于由生存型社會向發展型社會轉變的關鍵時期,廣大農民在義務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潛在的公共需求正在全面快速轉變為現實需求?,F實情況表明,基本公共服務的嚴重缺失已經構成了農村上層建筑變革的巨大壓力: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之間的過大差距持續拉大了城鄉收入差距的鴻溝;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嚴重缺失降低了農民抗御各種風險的能力,教育、醫療費用過高成為新階段農民致貧、返貧的主要因素;在基本公共服務嚴重缺失的情況下,多數農民就會持續徘徊在溫飽線和小康未穩之間,很難實現啟動農村消費市場的目標。
在這個特定背景下,新階段農村綜合改革應當抓住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突出矛盾,變革農村的上層建筑,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并以此為起點,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一系列體制機制。
當前,在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五個統籌”中,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重點在農村,統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點在農村,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點也在農村,而農村最為突出的問題在于廣大農民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釋放與基本公共服務嚴重缺失之間的矛盾。也就是說,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問題已經成為城鄉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三大全局問題的矛盾匯集點。以基本公共服務為主線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就是要抓住城鄉二元結構中的突出矛盾,從解決廣大農民生存發展的基本問題出發,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解決“三農”問題中的職責定位,并以此來打破城鄉二元制度結構,建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機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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