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紅慶河鎮牧民米貴亮患了鼻咽癌,在市醫院做手術花了6萬多元,全家債臺高筑。幸運的是,他年初交了10元錢,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果,醫藥費報銷了2萬元,同時又得到大病困難補助2.5萬元。一提起這事,老米就感慨不已:“這真是天上掉餡餅,如果沒有新農合,我們全家早就被拖垮了。”
在廣大農村地區,米貴亮的故事并不算新鮮。自2003年開始試點以來,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發展完善。截至2008年底,全國已有2729個縣(市、區)建立了新農合制度,覆蓋了全國所有含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參合農民8.15億,參合率91.5%,實現了農村地區全覆蓋。
農民因病致貧有所緩解
新農合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重點解決日益突出的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貧困問題。因此,新農合制度被稱為“農民健康的保護傘”。
新農合對農民健康的保障作用明顯。2003年,全國籌集新農合基金只有40億元。此后,新農合基金總量逐年增加,到2008年,當年籌集新農合基金已經達到78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247億元,占籌資總額的31%,全國人均籌資達到96.3元。從2003年到2008年,全國累計有15億人次享受到新農合補償,共補償資金1253億元,其中,住院補償1.1億人次,有11.9億人次享受到門診醫療補償,對2億人進行了健康體檢。新農合有效減輕了農民的疾病經濟負擔,農民“小病拖、大病挨”的情況有所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緩解。
為提高參合農民受益水平,各地不斷探索和創新新農合補償模式和住院補償辦法。吉林省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即時結算報銷的基礎上,還開展了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當天出院,當天報銷”的即時結算試點,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參合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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