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年中,棋入中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何時“落子”正備受關注。最近的消息稱,旨在“調高、擴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可能在8月以后完成修訂,并有望在年內出臺。
進入2010年,官方表態已明顯呈密集之勢,中央高層在不同場合紛紛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4月1日出版的《求是》雜志上,溫家寶總理發表文章《關于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的幾個問題》指出,當前,收入分配問題已經到了必須下大力氣解決的時候。如果收入差距繼續擴大,必將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隱患。
的確,我們對當前分配不公、貧富差距逐漸拉大的嚴峻現實必須有足夠清醒的認識。據國際權威報告測算,我國基尼系數從2000年開始就已超過0.4的國際警戒線,去年已攀升至0.47,我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收入差距較大的國家之一。
更為具體的表現是東中西部地區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擴大,有數據顯示198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地區是最低地區的1.77倍,2008年是2.4倍,2009年擴大到3.33倍;壟斷行業收入和非壟斷行業收入差距過大,據相關部門統計,我國部分壟斷行業職工收入比中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超出4倍到10倍;城鄉收入差距明顯,統計稱2009年城鄉居民收入比已擴大到3.33∶1,絕對差距逾12000元,如果考慮實際購買力及享受公共服務水平等因素,差距還遠不止于此。
在一連串失衡的數據背后,諸多社會矛盾已經積聚。“收入分配問題,不僅關乎人的生存和發展,也像就業一樣體現人的尊嚴和價值。”一位全國政協委員曾如是提醒。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這支在弦之箭,如今已不得不發。
據披露,此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一個思路是“加工資”與“減稅負”并舉,一方面,提高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的比重,強調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通過二次分配進一步理順收入分配格局。改變目前初次分配中資本所得偏多、勞動所得偏少的局面。另一方面,加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
事實上,這一思路指導下的改革跡象已漸露端倪。近來已有江蘇、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北京、山西、山東、湖北、寧夏、吉林和陜西等十多個省、市、自治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地方漲幅超過20%。
個人所得稅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主要稅收工具,也可能在今年迎來調整。早在年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曾透露正配合財政部等部門研究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4月,財政部長謝旭人撰文明確指出,將大力推動結合戶籍管理的收入申報、財產登記等社會征信系統建設,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
專家預測,今年很可能在費用扣除標準、稅率級次和稅率水平等方面進行適度調整。與此同時,加強征管的思路也更加明晰,上個月,國家稅務總局表示要鎖定五類重點項目,進一步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征管,以充分發揮稅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調節作用。
眾所周知,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領域之廣、利益調整阻力之大、制度設計之難可能超出想象,但改革至此已不容進退維谷,越來越多的人正翹首盼望,決策部門能以更大的魄力和勇氣沖破重重障礙,盡早出臺一份不負眾望的改革方案,以使普通民眾分享更多G D P增長的成果。(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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