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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推行大部制改革] [解讀政府工作報告]
聚焦08年兩會:換屆·民生·物價·房價·醫改
在當前,"行政主導型的改革模式"也許應該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在此之外,必須尋找新的"改革者"、新的改革動力,那就是更積極穩妥地發展民主法治。
“把改革放在發改委,是不合適。本來發改委就是機構改革的龍頭,最需要改革的就是它,它去牽頭搞機構改革,這個怎么可能呢?”在昨日的分組討論中,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建議政府機構改革吸收更多專家、學者的力量,多做幾個備選方案作比較。(《南方都市報》3月13日)
“發改委本身就是機構改革的龍頭,現在最需要改革的就是它。”這句話概括言之,就是要“改革改革者”,過去作為“改革龍頭”者本身現在也需要被改革。李金華先生在此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命題。
李金華作為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對當前我國行政機關客觀存在的某些弊端有著不同于局外人的深刻了解。對于透明度不高的行政運作來說,普通百姓盡管可以感受到其服務質量的高低,但“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外”。而李金華指出的一些行政機關“三五個人,掛個牌子,就收費”、“有的部委下屬單位,兒子、孫子、重孫子,甚至重重孫子”等等,則屬于“當局者清”的肺腑之言,充分說明了行政改革之迫切、之艱難。
我國實行的是行政主導型的漸進式改革,即在以往的改革開放過程中,政府本身是以“改革者”的形象出現的,因為許多領域的改革本身就是由行政權力在推動。而李金華指出的現象說明,現在,這個“改革者”本身也已經積累了許多問題,它本身也需要改革了,改革“改革者”刻不容緩。當然,行政機關不是唯一的“改革者”,但從根本上來講,隨著改革的成功推進,過去的“改革者”往往勢必會逐漸地成為改革中的既得利益者,其中的有些部門、有些人難免會因為地位和形勢的變化,由過去積極推動改革、扮演“改革者”的角色轉而變得對改革日趨保守、改革熱情不再明顯、或者改革思維不能與時俱進等,有的甚至可能由過去的“改革者”轉變為現在的客觀上的“消極改革者”,因此,改革改革者就勢成必然。
那么,當過去的某些“改革者”本身也成為了“需要被改革者”,則應該由誰來扮演新的“改革者”?或者說,接下來的包括“改革改革者”在內的新一輪改革又該由誰來推動、由誰來提供動力?
在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之際,筆者認為,這已經是當前最為重要的課題之一。因為,只有找到、明確這些新的“改革者”、新的改革動力,改革才能繼續,才能突破攻堅。李金華先生指出,發改委作為“機構改革的龍頭”現在本身也“最先需要改革”,“政府機關研究自己政府機關職能比較困難”,這說明要靠過去的“改革者”自己來繼續改革自己是一種理想政治。本次大部門制改革固然可以稱之為“穩妥”,但又何嘗不能說是暴露了過去的“改革者”自己改革自己之艱難?甚至,從以往屢次機構改革“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來看,這更說明,由過去的“改革者”自己來改革自己有可能是無法完成的任務。
對此,李金華先生提出要“專門有一批人來研究,而且應該以專家、學者為主體”,多提出一些改革方案供全國人大選擇,實際上也就是說“改革改革者”必須由過去的“改革者”以外的人來完成。在當前,“行政主導型的改革模式”也許應該退出歷史舞臺,在此之外,尋找新的“改革者”、新的改革動力,積極穩妥地發展民主法治。譬如,使人民代表大會更好地體現民意,由人民代表大會來主導新的改革,包括對行政機關的改革。在過去的“行政主導型改革”之外,強化“人民代表大會主導型改革”。
一言以蔽之,只有更加充分發展民主法治,“改革改革者”才能順利推進。人民的滿意才是包括行政改革在內的改革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也是唯一不竭的動力之源。■鄧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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