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王大成九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國企高管應該限薪,國企高管最高年薪上限不應超過一百萬元人民幣。
對于備受爭議的國企高管“天價薪酬”,曾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的王大成表示,國企高管應該限薪,因為中國經濟不夠發達,國家居民收入總體不高,盡管收入分階層,但差別不要過于懸殊。現在社會存在國民收入不合理的問題,大多數城市、農村居民不高,而少數人比較高。
平安保險董事長馬明哲二00七年高達六千六百多萬元的“天價年薪”余波未了,國泰君安證券又被爆出“人均年薪百萬”。上月,財政部辦公廳向國企派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這份“限薪令”中明確規定,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二百八十萬元人民幣,且該薪酬為稅前收入。
王大成認為,應該考慮國企高管的辛苦和業績,但國企高管年薪幾百萬元脫離國情,日前財政部下發的“限薪令”提出高管年薪限制在二百八十萬元,上限顯得過高,脫離國情和民眾意愿,應適當降低。他建議,國企高管年薪上限不要超過一百萬元。(阮煜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