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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向服務型政府加速“轉身”
“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提出,“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有關專家指出,“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這一表述標志著我國在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工作思路進一步清晰,明確了基本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是政府。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經濟學家辜勝阻強調,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短缺問題的有效解決亟須政府轉型,即由經濟建設型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大力推進基本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升國民的幸福感。
“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中已對政績考核辦法作出新規定,即弱化對經濟增速的評價考核,進一步強化了對結構優化、民生改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方面的評價考核。
與此相呼應,今年全國兩會傳遞出一個強烈信號,那就是政府將更加重視在就業、教育、醫療、社保、住房等方面推動改革創新,從總體上扭轉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的現狀。特別是2011年中央財政與民眾直接相關的支出將比上年增長18.1%,民生支出合計將占中央財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這被許多代表、委員視為填補歷史欠賬,以民生財政大力追趕公共服務需求。
政府向服務型、民生型的加速轉身,將會是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可持續發展的最有力保障。宋曉梧等代表、委員建議,在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應大力推進相關體制的完善、改革和創新,不斷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進一步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合理調整中央和地方財力的分配關系,由中央統籌平衡各地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擴大覆蓋領域、提高標準、改善質量,讓人民群眾的基本需求不斷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