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國內各個大中城市的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甚至已經超過當地居民年收入的20倍。高額的房價催生了個人集資建房的新主張,迎合了很多買房人因為房價過高而痛苦不堪的心理,但個人投資建房中的風險卻被忽略了。
銀川市合天律師事務所黃元春律師在日前召開的“銀川首屆律師論壇”上提醒廣大消費者,個人集資建房具有很大的風險性。首先,尋求政府與政策支持拿到地皮是個人集資建房項目啟動“難邁的第一步”。就拿土地拍賣這方面來說,雖然在政策上沒有限制,但是目前若要獲取土地的使用權就必須與一些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競爭,他們的資金實力雄厚,又具有很大的品牌效應,面對這些企業,想取得土地非常困難。
融資是第二大風險。因為,要求每位個人集資建房參與者一次拿出數十萬元并不現實。向銀行貸款是一條重要途徑,然而在銀根緊縮的今天,銀行界很難向集資建房者放貸,銀行現在既沒有相關政策,也沒有具體運作的細節,更沒有市場認可的標準。加之個人集資建房者大都是普通老百姓,拿什么來抵押?
“合作建房的整體管理和有效運作”是個人集資建房繞不開的第三大風險。在整個計劃的操作過程中,由于參與的人員很多,而且各自的地位相對都是平等的,可以說每一票都有決定權,對于決策的效率就會有很大的影響。而如果僅由幾個人進行決定,再進行具體操作,又會違背當初平等自主的初衷。另外,這種倉促成立的合作公司,能否順利應對諸如土地貶值、業主退出等房地產開發風險,也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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