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的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要求,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和把握。
第一,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取得了重大成果。黨和國家的各項民主制度不斷完善、法制不斷健全、社會活力不斷增強,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不斷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開展,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不斷加強。實踐證明,我國政治體制總體上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我國人民是享有充分民主權利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有著強大生命力的。社會主義民主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歷史過程。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社會發展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不斷提出新的要求,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普遍增強,政治參與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目前,我國政治體制還有不少亟待完善和發展的環節,民主法制建設與擴大人民民主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還不完全適應,需要通過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加以解決。黨的十六大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明確提出要使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黨的十七大報告又強調要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這些都為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指明了方向。
第二,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內在要求。享有充分的人權,是人類不懈追求的美好理想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長期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一直把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爭取享有充分人權、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作為奮斗目標,并立足本國實際、借鑒人類文明成果,不斷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人權保障事業。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人權是歷史的全面的具體的,包括人民群眾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權益。經濟權益主要包括人民群眾應當享有的生產活動、勞動報酬、財產所有、物質利益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它關系人的生計和生存質量,是最根本的權益;政治權益主要包括人民群眾應當享有的參加國家政治生活、表達政治意愿和見解等方面的民主權利和利益;文化權益主要包括人民群眾應當享有的教育、科學、文化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社會權利主要包括人民群眾在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公共安全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權利和利益。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各方面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社會不公、貪污腐敗等問題仍然存在,如何進一步保障人民權益,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項重大任務。從廣義上講,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最根本的要靠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從狹義上講,更好保障人民權益,要靠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就是黨的十七大報告所要求的,一是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二是要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第三,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大任務。公平正義不論是作為價值、原則,還是作為制度、規則,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內在的本質的要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是不發達的社會主義階段。這個“不發達”,不僅指生產力的不發達,而且還指社會主義制度的不夠完善和不夠成熟。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必須認識和把握好兩大任務:一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極大地增加全社會的物質財富;二是逐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極大地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和促進社會和諧。上述兩大任務相互聯系、相互促進,是統一的整體,并且貫穿于整個社會主義歷史時期一系列不同發展階段的長久進程中。沒有生產力的持久大發展,就不可能最終實現社會主義本質所要求的社會公平正義;不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相應地逐步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就不可能愈益充分地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因而也就不可能持久地實現生產力的大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全社會民主法治意識的增強,人民群眾對維護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期待越來越多,對促進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要妥善協調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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