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作出《關于依法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堅決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決議》。
《決議》號召,全區各族人民一定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對形勢的分析判斷和對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從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維護新疆穩定的極端重要性,充分認識反分裂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和尖銳性,以高度的政治覺悟、鮮明的政治立場、自覺的實際行動,堅決同分裂破壞和暴力犯罪活動作斗爭,堅決維護全區穩定大局。
《決議》號召,司法機關要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對“7·5”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及骨干分子,對嚴重暴力犯罪分子,要從重從快、依法嚴懲、除惡務盡,充分顯示人民民主專政打擊敵人、保護人民的強大威力。對被煽動、被蒙蔽的群眾,要切實做好教育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擊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各級國家機關要進一步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努力營造人人學法、懂法、自覺遵守法律的良好社會氛圍。各族群眾要正確行使法定權利,切實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支持、配合政府和司法機關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措施,大膽檢舉揭發犯罪分子,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決議》指出,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地區,是偉大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60年來,新疆各族人民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照耀下,建立起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和融洽和睦、血濃于水的民族親情。團結穩定是福,分裂動亂是禍。民族團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線。全區各族人民要擦亮眼睛、站穩立場,明辨是非、認清敵我,堅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上當,不說傷害民族感情的話,不做不利于民族團結的事,堅決同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作斗爭。要高舉各民族大團結的旗幟,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的思想,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倍加珍惜各民族的大團結,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和諧穩定的社會政治大局。要扎實推進民族團結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大力開展創建民族團結先進單位、模范家庭和先進個人活動,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人人爭當民族團結的模范,努力形成人人宣傳民族團結、促進民族團結、維護民族團結的社會局面,把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各族人民群眾要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以堅如磐石的團結徹底粉碎境內外一切敵對勢力的分裂破壞圖謀。
《決議》號召,各級國家機關要把維護和保持新疆社會大局穩定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高舉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旗幟,繼續堅持“主動進攻、露頭就打、先發制敵”的方針,嚴厲打擊“三股勢力”的分裂破壞和暴力犯罪活動。進一步強化和落實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既保當前、又管長遠的各項工作,為新疆的長治久安和繁榮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要在全力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同時,推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切實抓好保增長、保民生的各項工作,切實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實現自治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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