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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日電 教育部、衛生部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科學有序地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為科學有序地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應對能力,保障學生、教職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教育部、衛生部根據國務院確定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策略和當前全國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形勢,組織專家對《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試行)》進行了調整和修訂,原《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試行)》(教體藝〔2009〕6號)同時廢止。
教育部網站公布的《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為科學有序地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學校大規模暴發,保障學生、教職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適用于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其他教育機構及其他部門舉辦的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學生夏令營和冬令營等參照本方案執行。
一、學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劃分
(一)學校未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例
在學校內未發現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
(二)學校發現甲型H1N1流感散發病例
在學校內發現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但未發現與確診病例有流行病學關聯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急性起病,發熱[體溫≥37.5℃],或有明顯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癥狀)者。
(三)學校出現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
1周內,在同一學校(或同一校區、高校同一學院)發現10例及以上聚集性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者,且其中至少有2例為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
二、職能分工
按照屬地化管理、聯防聯控的原則,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或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教育、衛生行政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監督和指導所轄學校、教育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格局。
(一)衛生行政部門。指導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完善防控預案;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醫療衛生機構對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進行指導;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通報全國及行政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根據疫情變化情況,指導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及時調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二)醫療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技術層面具體指導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并與轄區內學校建立信息聯動機制;負責轄區內學校疫情分析報告、病例診治、流行病學調查;學校暴發甲型H1N1流感時,按照衛生部相關防控方案和技術文件,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的處理等工作;負責指導學校根據疫情變化及時調整和完善各項防控措施。
(三)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生等部門,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學校應對甲型H1N1流感的對策、措施及應急預案;督促學校落實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報告制度并及時上報相關信息;配合衛生部門,嚴密監測行政區域內學校甲型H1N1流感發生情況,并適時做出預警;指導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緊急應對和處置甲型H1N1流感疫情;檢查督促行政區域內學校落實各項應對甲型H1N1流感的措施;協調解決學校應對甲型H1N1流感所需的物資、經費等保障;學校暴發甲型H1N1流感時,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的處理等工作。 (四)學校。在衛生部門指導下,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部署,制定本校的甲型H1N1流感應急預案;建立一把手負總責與分管校長具體抓的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責任制,并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并落實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報告人;具體落實學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項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須的場所、設施、人員等;學校暴發甲型H1N1流感時,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學校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的處理等工作。
(五)其他相關部門。在地方政府及其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或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依據各自職責,全力支持和做好相關的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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