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4)加強節能減排,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加大節能降耗工作力度,扶持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安排經貿口節能專項2億元、低碳技術創新與示范專項資金1億元、環保減排專項資金1.5億元、發展循環經濟經費0.2億元,支持實施重點節能減排工程,開展節能服務平臺建設,推廣先進節能技術、設備和產品,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及清潔生產項目,淘汰落后產能,開展可再生能源科技研究和項目推廣,推動我省循環經濟發展。大力推進污染治理和水質、空氣、土壤保護。安排環境保護專項資金2億元,治污保潔專項資金0.8億元、農村環保建設專項0.5億元,固體垃圾處理專項0.3億元,開展環境綜合治理及生態恢復;安排水質保護和水污染防治資金1.06億元,開展重點流域、河流和湖泊整治;安排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0.5億元,支持欠發達地區重金屬污染治理和防治。支持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安排環保能力建設資金0.77億元,用于欠發達地區環保監管儀器設備補助。2011年安排節能環保投入12.01億元,比上年增長17.94%。
(5)保障政權運轉,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服務型政府。
保障政權機關正常運轉,安排省級黨政機關、公檢法部門運轉及建設經費167.49億元,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為政府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創造條件。完善公共安全應急體系,提高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維護社會穩定,安排預備費8億元、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準備金7億元、省應急平臺建設資金0.38億元、安全生產專項資金1億元、動物重大疫病防控經費1億元、自然災害生活費救助資金0.6億元、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0.7億元、農業救災復產專項資金0.4億元、林業防災減災專項資金0.2億元、特大“三防”經費0.2億元、應急專項資金0.2億元。落實中央司法體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央關于“提高基層政法部門經費保障水平,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政策精神,加大對經濟困難地區政法機關的財政補助,安排政法轉移支付省級配套資金4億元。
(6)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進一步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建立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通過實施新一輪省以下財政體制,落實生態激勵型財政機制,建立完善橫向財政轉移支付機制,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構建縣以下政權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等政策手段,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2011年共安排對市縣的稅收返還及轉移支付補助1192.12億元(含專項轉移支付),包括:安排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稅收返還及其他稅收返還支出346.68億元,實現財政體制平穩運行;安排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338.55億元,保障欠發達地區維持基層政權運轉,增強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安排專項轉移支付支出506.88億元,支持欠發達地區各項社會民生事業發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