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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預算支出安排原則
省本級預算安排重點把握以下原則:一是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得到有效落實,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突出問題,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二是保障省直部門基本支出合理需要,確保正常工作運轉;三是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四是保障重點民生規劃項目建設;五是增加環保投入,推動生態省建設;六是加大對市縣轉移支付力度,鼓勵做大做強地區特色經濟。
(四)重點支出安排
2011年省本級一般預算財力(指財政總收入中可以通過年初預算統籌安排的一般預算資金,不包括中央財政專項補助和上年結轉)292.8億元。其中,安排基本支出46.1億元,占15.8%;項目支出101.7億元,占34.7%;上解中央支出0.9億元,占0.3%;補助市縣支出144.1億元,占49.2%。另外,動用土地出讓金14.8億元統籌用于重點項目支出。
省本級一般預算經常性收入124.6億元,增長11.8%(扣除省對市縣財力性補助)。按照中央統計口徑(與按科目統計口徑有差異),教育支出安排17.2億元,增長40.0%;科技支出安排1.4億元,增長36.0%;支農支出安排11.3億元,增長41.6%,均高于省本級一般預算經常性收入的增長速度,落實了省本級教育、科技、農業等支出安排達到法定增長的要求。
1.安排28.4億元,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支持國際旅游島建設
安排10.9億元,用于國際旅游島建設專項資金。其中,安排10.0億元,用于加大對旅游產業的扶持,搭建旅游基礎設施投融資平臺,支持洋浦航運物流中心和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設;安排0.5億元,用于國際旅游島購物退免稅信息系統建設和宣傳工作,確保離境退稅政策平穩有序實施,力爭離島免稅政策試點盡早實施;安排0.2億元,用于外國免簽團管理與布控信息系統建設,確保外國旅客安全便捷出入境;安排0.1億元,支持科學編制和完善國際旅游島總體規劃;安排0.1億元,用于公廁建設獎勵,改善旅游公共服務設施體系。
安排14.2億元,用于加大國際旅游島公共投資力度。其中,安排4.0億元,用于省財基建支出,改善海南發展硬環境;安排10.2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安排4.2億元,共計14.4億元),用于支持西環鐵路開工建設、跨海大橋預可研工作、公路建設貸款還本付息、全省公路建設和養護、墾區道路建設等。另外,從省高等級公路車輛通行附加費收入安排11.8億元,用于公路建設和貸款還本付息。
安排2.7億元,用于扶持國際旅游島重點行業企業發展。其中,安排1.0億元,支持推進開放航權試點,開通瓊港直達航班,對航班運營和粵海鐵路運營進行補貼;安排0.3億元,用于對海航、南航等航空運輸企業納稅大戶進行獎勵;安排0.2億元,用于對海口保稅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進行定額補助;安排0.3億元(另從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安排0.2億元,共計0.5億元),支持金融業健康發展,對改革成效顯著、清收不良貸款得力的農信社給予獎補;安排0.6億元,用于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安排0.2億元,用于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安排0.1億元,用于招商引資獎勵。
安排0.6億元,用于支持國際旅游島宣傳促銷和節慶活動。其中,安排旅游、房地產、農產品、游艇、開放航權等宣傳促銷經費0.4億元(另從省旅游發展資金中安排0.2億元,共計0.6億元),發揮政府組織引導作用,帶動產業發展;安排歡樂節、“三月三”等節慶活動經費0.1億元,宣傳和推介我省主導產業,打造特色旅游文化品牌;安排國際旅游島旅游產品設計大賽經費0.1億元,開發特色旅游產品。
2.安排22.8億元,保障重點民生規劃項目資金,集中解決重點民生問題
根據《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重點民生項目發展規劃(2011-2015年)》,安排重點民生規劃項目資金22.8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及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等資金來源安排9.9億元,共計32.7億元)。其中,安排7.0億元,用于學有所教工程;安排2.5億元,用于勞有所得工程;安排4.5億元,用于病有所醫工程;安排6.4億元,用于老有所養工程;安排6.2億元,用于住有所居工程;安排0.3億元,用于公共文化體育項目;安排5.8億元,用于其他與民生建設相關的重點項目。
3.安排20.0億元,加大“三農”投入,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安排17.1億元,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含該科目中安排的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下同),加上補助市縣2.9億元,共安排20.0億元,增長43.6%(指與2010年年初預算數對比,扣除農墾增減變動因素,下同)。其中:
安排10.7億元,用于農業支出,加上補助市縣1.5億元,共安排12.2億元,增長60.9%。其中,安排0.2億元,用于冬季瓜菜生產基地和南繁育制種基地建設;安排0.6億元,用于開展“無疫區”建設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控,建設農產品、水產品質量檢測監管體系和冷庫;安排0.7億元,支持調整優化農業種養結構和整合支農資金;安排1.5億元,促進漁業和海洋事業發展;安排0.3億元,對農民購置農機具和種糧進行補貼;安排0.3億元,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務;安排0.2億元,支持農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農業技術推廣;安排0.6億元,支持中部地區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開展扶貧和支農救災;安排0.5億元,對水稻種植、橡膠樹風災、奶牛等農業保險險種保費進行補貼;安排0.2億元,用于對農民小額貸款進行貼息。
安排2.3億元,用于林業支出,加上補助市縣0.6億元,共安排2.9億元,增長26.1%。其中,安排1.7億元,用于建立中部山區生態補償長效機制,將補償標準由每畝14元提高到17元;安排0.1億元,用于新增海防林造林建設。
安排1.7億元,用于水利支出,加上補助市縣0.5億元,共安排2.2億元,增長69.2%。其中,安排0.5億元,解決農村30萬人和西南中沙駐島居民飲水安全問題;安排0.1億元,用于灌區建設;安排1.1億元,用于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另外,從大型水利建設資金安排0.45億元,用于11座小Ⅰ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從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安排0.3億元,用于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從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安排0.3億元,用于冬修水利和防汛抗旱物資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