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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排13.8億元,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構筑社會安全網絡
安排13.8億元,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加上補助市縣0.1億元,共安排13.9億元,增長23.0%。其中:
安排0.4億元,啟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解決城鎮60周歲以上從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鎮老年居民養老問題。另從土地出讓金中安排2.8億元,用于繼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不斷提高參保率及受益面。
安排2.1億元,用于保障特困群眾基本生活。其中,安排1.1億元,用于將城市低保對象保障標準提高到月人均300元,補差標準提高到月人均200元;安排0.6億元,將農村低保對象保障標準提高到月人均200元,補差標準提高到月人均100元;安排0.1億元,用于對1.4萬名重度殘疾人發放生活補助,保障重度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安排0.2億元,用于百歲老人長壽補助、孤兒養育補助和歸難僑生活補貼;安排0.1億元,用于市縣殯葬改革試點。另從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0.3億元,用于開展五保戶供養工作,新建1600個床位,進一步提高五保戶集中供養率。
安排0.5億元,用于促進就業再就業。其中,安排0.3億元,用于企業軍轉干部、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和在鄉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等各項補貼支出;安排0.2億元,用于支持勞動力轉移引導培訓、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補貼、發展家庭服務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高校畢業生見習補助等。
8.安排2.5億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提高低收入群體住房水平
安排2.5億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加上補助市縣支出1.5億元,共安排4.0億元,增長66.7%。其中,安排1.6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安排2.8億元,共計4.4億元),用于支持農村、少數民族地區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危房改造、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試點等;安排0.4億元(另從土地出讓金安排0.1億元,共計0.5億元),用于支持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棚戶區、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另外,從土地出讓金和省級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安排2.8億元,支持市縣建設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1.4萬套共77萬平方米,對困難人群進行實物配租,加大解決低收入群體基本居住需求力度。
9.安排3.7億元,加大科技和節能環保投入,支持科技創新和環境保護能力建設
安排1.6億元,用于科學技術支出,增長35.7%。重點用于支持民生科技、新材料研制等科技三項費用、社會公益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科技富民強縣、建設農業科技“110”標準服務站。
安排2.1億元,用于節能環保支出,增長89.9%。其中,安排0.7億元,支持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對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實施補貼;安排0.6億元,支持節能技術和產品的研發、示范及推廣;安排0.4億元,支持淘汰落后產能,推廣太陽能建筑;安排0.1億元(另從省財基建安排0.8億元,共計0.9億元),加快農村沼氣建設,推進文明生態村建設。
10.安排13.6億元,加強公檢法司政權建設,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安排11.8億元,用于公共安全支出,加上補助市縣支出1.8億元,共安排13.6億元,增長34.7%。主要用于省對市縣政法轉移支付、基層派出所、檢察院“兩房”建設、公檢法司監管場所基礎設施修建、裝備購置、網絡建設維護、辦案經費及涉法涉訴積案救助處理等項目,支持消防部隊信息化建設和新成立四個消防支隊。
11.安排144.1億元,對市縣實施轉移支付,促進市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加大省對市縣轉移支付力度,省對市縣補助支出144.1億元,增長28.6%。其中,省對市縣返還性支出11.2億元,增長8.3%;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支出132.9億元,增長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