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工商局公布2009年重慶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農資、食品、藥品等,與城鄉老百姓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
案例1
假冒化肥銷售坑農案
案情:綦江縣三角鎮的十五個農資經營者以紅億牌、紅勝牌、加禾牌等三種土壤調節劑冒充磷肥進行銷售,涉及2700多農戶。當地工商部門依法查處,責令經營者進行退貨處理,并予行政處罰。
提醒:到有資質的單位購買種子、農藥、化肥,購買時注意產品是否過期,是不是來自正規廠家,同時索要購貨憑據,發現問題要及時撥打12315舉報。
案例2
工業添加劑冒充食品添加劑案
案情:重慶鑫晨氣體公司將工業級液體二氧化碳冒充食品添加劑液體二氧化碳銷售給重慶、四川等10余家飲料、啤酒生產企業,銷售量達5531.66噸,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當地工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沒收違法所得93.84萬元;處罰款228萬元。
提醒:購買食品添加劑,請到有資格銷售食品添加劑的廠家購買,同時可去工商等部門核查對方的誠信檔案。
案例3
藥品虛假宣傳案
案情:江津區龍兵和張紅銷售“海名威海麒舒肝膠囊”藥品,其功效是對慢性乙型肝炎、腫瘤放化療后出現的肋痛、腹脹等癥狀有輔助治療作用。龍、張二人采取偽造、篡改患者檢驗報告等手段,對該藥品的性能和用途進行夸大宣傳,造成延誤消費者及時治療的嚴重后果。江津區工商局依法查處,對龍、張二人罰款20萬元。
提醒:請購買國藥準字的藥品。謹防不法商家將非藥品如保健品等冒充藥品進行銷售,注意察看產品的成分,不要輕易相信醫療廣告。
案例4
“花花公子”商標侵權案
案情:渝北區蔡清清、管光明、薛迪朋在重慶投資開設15個直營店,銷售標有“花花公子”商標的商品,從2008年3月至2009年11月共銷售商標侵權商品價值104.5522萬元。其行為侵犯了花花公子國際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商標法》的相關規定。渝北區工商局依法查處,沒收相關侵權商品,罰款70萬元。
提醒:盡量不要購買山寨產品以及水貨,一方面產品質量難以得到保證,另一方面,出了問題維權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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