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不是在做一次簡單的加減法,而是一次乘法,要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積極的收入分配新秩序。行政權力能否規范,是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倍乘指數”。
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是今年民眾最為關心的話題之一。從5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專題研究確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方針,到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傳遞出“國家明年將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信息;從7月拉開的全國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到《反壟斷法》的呼之欲出……這場改革眼下已經進入實戰狀態。
各種“算法”應運而生。常聽到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們互相打聽:你們那兒工資漲了沒有?老百姓關心著:那些月薪拿8000元的高速公路收費員,他們的薪水何時變得合理些?中低收入者何時能不愁看病、買得起房?
文章說,一些人把這次收入分配制度采取的“補低擴中調高”策略,看成是在全民中做一次“削富濟貧”的加法與減法——于個人而言,這樣的理解或許算不上錯。讓人不安的,是某些地方某些行業,似乎也在做同樣理解,并把這種思維帶入他們正在起草、完善的分配制度中。
中央強調“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規范”尤其提得鄭重。文章認為,這次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既是為了獲得結果的公平,更是追求起點與過程的公平。這個目標,遠非簡單的加法與減法可以完成。
百姓為什么對一些壟斷行業意見紛紛?不僅是懸殊大的高福利、高工資,更在于其高收入的提高和維持途徑,是建立在向公眾轉嫁成本等方式上進行的。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有的行業主動“減薪”卻招致“作秀”質疑——如果不從反壟斷的角度革除,有理由相信所謂的減薪,無非是一場“左口袋”與“右口袋”的算術游戲。
為什么公眾對工資水平處于中等偏下的公務員頗有微辭?因為不少權重部門還不時利用所掌握的公共資源,在住房、醫療衛生等方面獲得一些“隱性福利”,對其他社會成員構成不公。
文章說,中國人歷來“不患寡而患不均”。在今天,“均”已非“平均主義”的“均”,而是“均衡”之“均”,是財富創造機會均享與機制均等的“均”。如果改革無法觸及利益分配的不公制度,所謂的全民低補、補貼困難群體等措施,恐怕仍會是治標難治本。
這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似一次乘法,它想建立的,是一個科學合理積極的收入分配新秩序。要想獲得倍乘效應,當然需要多管齊下。不過,行政權力能否規范,是這道運算公式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倍乘指數”。
這不僅因為行政權力作為“要素”直接介入經濟領域的各項活動,參與分配過程,已經并還在干擾收入分配的秩序,而且,對于一些部門來說,權力要素要想徹底退出,無異于在自己身上動手術,沒有足夠的勇氣、規范的制度,難!
所以,當我們為各地正在推行積極就業政策、實現全民低保、發放補貼的舉措而欣慰時,更期待著反壟斷的提速、“陽光工資”與“陽光行政”的推行,期待行政體制改革的跟進與領先。(吳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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