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查嚴懲不貸
國務院調查組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表示,這起特別重大事故是今年以來全國發生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也是近四十多年來尾礦庫潰壩最嚴重的一起特別重大事故,損失慘重,影響惡劣,教訓深刻。
調查表明,發生潰壩事故的鐵礦尾礦庫,原屬一家國有礦山企業。1992年尾礦庫宣布廢棄,2006年鐵礦也經掛牌拍賣轉變為民營企業。新設立的新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鐵礦并進行洗選,本應按標準修建新的尾礦庫,但仍然利用廢棄庫排放尾礦。
對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沒有認真對待、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客觀上姑息縱容,釀成大禍。據本刊記者了解,在安全隱患長期明顯存在的情況下,發生潰壩的尾礦庫仍然違法運行,更嚴重的是,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已經被吊銷兩年多了但卻依然非法生產,有關監管部門在明知企業非法生產的情況下,卻沒有進行徹底整改和停產,直至特大事故發生。事故充分暴露了安全監管預防體系存在嚴重漏洞。
在采訪中,塔山鐵礦的礦工和周圍老百姓都對鐵礦違規生產和地方監管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做法意見很大。從重慶來塔山鐵礦打工的彭國華說,這個尾礦庫已經用了幾十年了。2006年,鐵礦被拍賣給了私人老板,生產很不正規,不但沒有運走礦渣,庫邊上也沒有混凝土和鋼筋,安全隱患很大。
同樣來自重慶的梁志華說,去年新塔礦恢復生產時,就有人舉報說尾礦庫不合格,有安全隱患,也沒有引起重視。他們都覺得住在下面很危險。
云合村一位村民告訴本刊記者,這個壩早就不用了。但新塔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培亮今年以來卻一直在用。記者問這位村民:張培亮用廢棄的壩怎么沒人管?這位村民毫不隱諱地說,張培亮有錢,誰敢管?
經調查,1992年,這個尾礦庫被封閉后,曾采取碎石填平、黃土覆蓋壩頂、植樹綠化、庫區上方建設排洪明渠等閉庫處理措施。新塔礦業公司通過拍賣購買了鐵礦產權,本應該履行合法手續后重新修建新的尾礦庫,但礦方卻擅自在舊庫上挖庫排尾,從而造成尾礦庫大面積液化,壩體失穩,并引發了這起重特大潰壩事故。
王君說,如此這般一個體積大約20萬立方米的龐然大物,就這樣長期擺在監管人員的眼皮底下,竟然可以視而不見,竟然可以在各種檢查督查中蒙混過關,竟然沒有納入立即停產整改的重大隱患之列。可見一些地方隱患排查治理搞形式、走過場,弄虛作假,自欺欺人,確實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
“老壩有安全隱患,但老板為了省錢,就是舍不得建新壩。”在塔山礦區打工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重慶籍打工人員說。他的妻子8日早上在集貿市場被泥石流沖走,至今仍沒有音訊。
“這是一起典型的只講生產、不講安全,只顧效益、不顧安全,只想賺錢、不想安全。必須從嚴查處,將責任者繩之以法。”王君說。
在10日舉行的匯報會上,搶險指揮部負責人、臨汾市市長劉志杰曾經表示,潰壩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四個:企業違法違規生產,安全隱患排查不細,監管部門責任不到位、不落實,整改不實。
受訪的臨汾市一位干部說,當前基層安全監管存在一個怪現象:安全隱患就像“皇帝的新裝”,大家都覺得有危險,卻都不愿意說,一些地方和部門的監管人員“只對領導負責而不對隱患負責”,領導不過問就覺得不關自己的事。這樣的預防體系說穿了根本不起作用。臨汾屢屢發生煤礦和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山西省安監局局長張根虎在向國家安監總局作檢查時說,有關部門對廢棄庫和閉庫后的尾礦庫疏于監管、地方政府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不堅決、不得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山西省安監局提供的資料顯示,從2002年至今,山西的尾礦庫經過整治后,由800多座下降到553座。在這550多座尾礦庫中,仍存在著點多面廣、選礦能力大于采礦能力、尾礦庫管理技術人員匱乏、安全欠賬多等問題。一些尾礦庫的下游仍有不少村莊和居民區。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政府是安全監管的主體。受訪的多位干部都認為,當務之急是把兩個主體的關口前移,建立安全事故預防控制體系,切實排查隱患,從而預防發生影響惡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瞭望》新聞周刊 文/記者滕軍偉呂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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