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專家
姜明安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明高國家社科規劃《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問題研究》課題組組長
應松年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教授
黃葦町紅旗出版社原副總編輯
劉慶龍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公務員做生意的種類越來越多
可以說社會有多少種經濟體,公務員就有可能介入多少種;有地方政府為發展經濟而公開鼓勵的,也有公務員出于種種考慮秘密進行的
人民論壇:自上個世紀80年代至今,黨政干部或公務員經商、做生意的現象就一直存在,這種現象呈現出怎樣的發展演進脈絡?新時期又有什么新的特點?
姜明安:上世紀80—90年代的中國社會剛剛開始轉型,這種轉型必然要求人才資源的配置與之相適應。但是,在當時的中國,人才,特別是精英型人才,大多集中在政府機關。政府機關人才過剩,人浮于事,而市場卻人才奇缺,特別是管理型人才、開拓創新型人才奇缺。但是,由于當時中國不僅人才資源市場尚未形成,而且“官本位”觀念太強,很少或幾乎沒有官員自愿辭官而去冒市場競爭的風險。因此,這種人才資源配置失衡的調節任務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擔,而不是由市場來完成。政府通過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如停薪留職、經濟補償、優惠貸款、減稅免稅等,鼓勵和推動官員“下海”經商辦企業。現在來看,當年政府鼓勵和推動官員“下海”經商辦企業的政策無疑是正確的。
王明高:改革開放之前,不存在公務員做生意的現象。而改革開放之后,則出現了個體經濟和一些暴發戶,各行各業都在經商辦企業,特別是領導干部及其家人子女等做生意的現象開始出現,并產生了很多負面效應。
應該說,基層公務員做生意不是普遍現象。但是現在基層確實存在著,這有幾種情況:第一種,主要是經濟比較困難的縣為了發展經濟,但是資源有限,于是就鼓勵有經營頭腦的領導干部去經商,即招商引資,按照他們招商引資的數額給他們一些費用的補償,這是政府為了發展經濟的一種鼓勵措施。
第二種,有的人在當公務員期間掌握了比較多的社會資源,如與某個礦山的老板建立了很密切的關系,或者他的家人朋友在某個領域做生意。先作公務員然后再辭職做生意的人,往往是在現在從政的時候為未來做好鋪墊。
第三種,有些比較清閑的單位,或者人多事少的單位,或者不是很重要的部門,平時空閑時間比較多,而單位經濟效益又不好,所以單位允許個人停薪留職去做生意。
第四種,有人在單位受了處分,或者人際關系不好,或者出現了什么變故,使得他不能在單位繼續工作下去,而辭職去做生意。
應松年:從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公務員經商辦企業經歷了兩方面的變化:其一,由公務員親自經商辦企業轉變為公務員的配偶、子女等利用公務員的職權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其二,經商辦企業的形式越來越多,由傳統的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演變為從事有償中介、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等形式,監督難度日益加大;其三,對公開兼職的情況,如廳局長兼董事長、總經理等現象,雖三令五申禁止,實際上仍廣泛存在,缺乏嚴格的法律約束機制。
缺乏發現和曝光公務員做生意行為的機制
在心理不平衡的動機驅使下,在高利潤、低風險的刺激下,導致有些人鋌而走險
人民論壇:公務員做生意長期存在,中央和地方禁止公務員經商、辦企業和兼職的文件、法規很多,但屢禁不止。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這一問題在基層某些地方還有愈演愈烈之勢,在當地造成了較為嚴重的社會影響。公務員做生意為何成了一個官場頑疾?
黃葦町:從經商動機看,隨著經濟社會轉型過程中收入差距的拉大和先富者財富的積累,使一些同屬精英階層的公職人員產生很大的心理不平衡。他們一方面不愿放棄公務員雖然不高但有保障的薪金和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又羨慕先富者寬裕和闊綽的生活方式,少數公務員違規經商,正是這種矛盾心理的產物。
從經商條件看,第一需要資本或資源的投入,第二需要精力和經驗的投入。對不少公務員來說,這兩條都不成問題。從投資看,有的行業看起來門檻很高,但公務員的權力影響、人脈關系作為更重要的資源,完全可以彌補資金的不足;從精力看,在有些政府部門,人浮于事、紀律松弛的現象有一定普遍性,而在機構改革和班子調整中退居二線、擔任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中的有些人,更具有“全天候”經商的條件。
從經商風險看,一是市場風險很小。企業經營可能贏利也可能虧損,但“權力股”注定只賺不賠;二是政治風險也不大。現行的黨紀政紀和法律制度,禁止公務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經商辦企業,但沒有禁止他們的兄弟姐妹和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正是由于這種低風險高收益,這種經商動機、條件、環境的長期存在,即使多次清理、整治,官員經商現象仍屢禁不止。
應松年:原因很多,諸如政府職能轉變尚未完全到位,紀檢機關與稅務部門、工商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缺乏發現和曝光公務員經商行為的機制,公務員考核制度不健全等。其中,根本原因是缺乏發現和曝光公務員經商行為的機制,大量公務員經商行為在秘密進行,紀律檢查機關很難發現這些秘密的經商行為,又沒有充分利用媒體和群眾舉報來揭露這些秘密的經商行為。
王明高:這都是利益所驅動的。人與權力、利益的結合,為什么會產生腐敗?這是因為,其一,人的天性是有缺陷的,在一系列人區別于動物的高級心理活動中,有一根本特征,即占有和支配心理。這是腐敗產生的根源;其二,權力本身蘊含著導致腐敗的因素,權力本身具有強制性、擴張性、支配性,權力的這種本性往往與人類自身的弱點聯姻,從而使雙方互相強化,并誘惑人們去擴張權力。當沒有外部制約或制約不力的時候,其腐敗因素隨時可能惡性膨脹,走向另一面;其三,高回報的利益是引發腐敗的催化劑。人類的絕大多數行為無不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腐敗行為的演變過程往往循此路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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