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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西藏人口由100萬增加到300.22萬] [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1.2%] [森林覆蓋率60年內由不足1%升至11.91%] [經濟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 [政治建設成就斐然] [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尊重和保護]
新華網北京7月11日電(記者陳菲、李菲)國務院新聞辦11日發表的《西藏和平解放60年》白皮書指出,和平解放前,西藏經濟長期停滯不前,百業凋零,民不聊生。和平解放以來,西藏走上了跨越式發展的道路。
白皮書指出,為推動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中央政府根據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制定了許多特殊優惠政策,涉及金融、財稅、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農牧業和農牧區、環保、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等各個方面,并在財力、物力、人力上給予大力支持和幫助。
白皮書說,中央財政沒有從西藏拿走一分錢,反而不斷加大對西藏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1952-2010年中央對西藏的財力補助達3000億元,年均增長22.4%。60年來,中央對西藏的直接投資超過1600多億元,在不同時期相繼安排了43項、62項、117項、188項等一大批關系西藏長遠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重大工程項目,相繼建成了公路、鐵路、機場、通信、能源等一批重點基礎設施,極大地改善了西藏的基礎設施和人民生產生活條件。
據統計,1994-2010年,對口援藏省市、中央國家機關及中央企業分6批共支援西藏經濟社會建設項目4393個,總投資133億元,共選派4742名優秀干部支援西藏。
白皮書說,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全國各地支援下,西藏經濟實現了歷史性跨越。據統計,1994年以來,西藏地區生產總值連續18年達到兩位數增長,年均增速達12%。“十一五”期間(2006年-2010年),西藏地區生產總值先后跨上300億元、400億元、500億元三大臺階。2010年,西藏自治區人均生產總值為17319元,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36.65億元,連續8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