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
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方新研究員在《2008科學發展報告》發表了題為“從制度建設入手,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一文。文章就如何理解“自主創新”的內涵、為什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對于發展如此重要、以及怎樣提升高自主創新能力等三個問題進行了探討。
文章首先分析了自主創新能力的內涵:一是自主創新重在自主,即獨立自主地進行技術創新活動;二是尋求技術自主,而非技術自立,是在開放背景下自主把握技術發展的方向和進程,博采眾長、為我所用,而非摒棄外部優秀技術資源,自我封閉,自成一統;三是自主創新只是手段而非目標,不是主體的概念,而是方式的概念。簡言之,“自主創新”就是能夠獨立控制和把握創新目標、創新方式與創新進程的技術創新,其核心內容主要是“以我為主”與“綜合集成”。自主創新能力主要是一種制度能力,而不僅僅是技術能力或者研究開發能力的簡單加總。在自主創新能力的培育方面,制度能力較之技術能力更為重要。
接著,文章提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是轉變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中國勞動力就業問題、資源瓶頸性約束和生態環境壓力等基本國情,不允許中國重復發達國家的傳統工業化道路,必須注意全面協調可持續地發展,必須依靠創新促進發展。我國現有的科技創新能力還難以為國家發展提供有力地支撐。因此,必須從現實國情出發,充分利用我國高速成長、規模巨大的市場空間,利用相對完整的科學技術基礎和規模龐大的科技人員隊伍,利用獨特而豐厚的傳統文化和知識資源,利用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社會主義制度優勢,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作為經濟結構調整的中心環節,逐步實現從要素驅動型增長向創新驅動型增長轉變,盡快走上以創新為核心的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
最后,文章提出,加強制度創新建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從制度建設入手,當前可加強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建設國家創新體系,維護和保障有利于創新的制度環境。包括大力推動企業成為創新的主體;高度重視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推進產學研合作;積極營造有利于科技自主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二是整合政策資源,頒布和實施有效的政策措施。以轉變發展觀念、形成政府與市場互補的機制作為整合關鍵,以從支持供給轉向更多地支持需求、突出“人才為本”為政策著力點,以從計劃、稅收政策為主擴展為多種工具的組合為政策工具,以從政府直接投資轉為建立新型投融資體制為投資體制。(摘自中國科學院“科學發展報告”課題組撰寫的《2008科學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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