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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點
去年北京非私營單位年人均工資65683元
國家統計局沒有公布私營單位分區域的人均工資數據,只公布了非私營單位分區域的人均工資數據。
數據顯示,上海、北京、西藏仍然是非私營單位人均工資最高的三個地區,其中上海2010年非私營單位年人均工資為71874元,同比增長13.1%;北京非私營單位年人均工資為65683元,同比增長13%;西藏非私營單位年人均工資為54397元,同比增長11.6%。
從東部、西部、東北、中部四大區域看,無論是非私營單位還是私營單位,東部地區的人均年工資都是最高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由高到低排序為東部、西部、東北和中部,分別為42810元、33130元、31882元和31594元;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由高到低依次是東部、西部、東北和中部,分別為22708元、18640元、18532元和17252元。
■釋疑
1.平均工資的統計口徑是怎樣的?
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據國務院相關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如一個完整的日歷年度)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具體包括以下六項: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以及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該負責人表示,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還包括了個人應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賬戶的基金和稅金等費用。
2.平均數能夠反映出個體差異嗎?
針對有公眾希望了解平均數以外的個體工資數據差異問題,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平均數是反映總體水平的基本指標之一。按照工資統計制度,各單位根據財務臺賬和人事臺賬,只填報工資總額和平均人數,所以目前工資統計只能計算總體和按不同單位特征分組的平均數。為了反映不同群體的差距,國家統計局發布了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類型單位的平均工資,歷年相關數據也可在《中國統計年鑒》和國家統計局網站上查到。
該負責人表示,現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還難以滿足一些用戶希望發布工資的中位數、眾數和崗位工資等要求。反映工資的中位數、眾數和崗位工資,要有專門按崗位或按人進行工資統計的制度。現在,有的國家建立了單獨的薪酬統計調查制度或勞動力成本調查制度,一般是若干年進行一次調查,收集勞動者個人工資收入信息,但國家統計局目前還沒有開展這方面的調查。
■說明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工資統計所指的“非私營單位”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以及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等單位。“私營單位”則在內資法人單位中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國家統計局自2009年起正式將私營單位納入勞動工資統計調查范圍。2010年私營單位工資統計全國共調查了48萬家單位,約占全國460萬家私營單位的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