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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強化財稅金融支撐作用
加強對政府債務風險和金融風險的防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對政府舉債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格控制增量,寧可發展慢一點、也決不違規舉債。嚴守政府債務管理的紅線和底線,堅持把國家審定批準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劵作為全區舉債的唯一合法途徑,除國務院審定批準、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劵外,各級政府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債,不得以任何方式為單位和個人債務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嚴禁以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金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名義變相舉債,堅決杜絕違規舉債增量。積極穩妥化解政府債務存量,逐步消除地方隱性債務風險。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牢牢盯住風險多發高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強協調和服務,積極防范企業經營風險轉化為金融風險。嚴格規范金融市場交易行為,堅決打擊非法集資、亂辦金融、地下錢莊、地下保單等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堅決整治金融亂象,著力加強風險源頭管理,全面加強對地方金融機構的日常監管,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確保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
強化財稅金融支撐作用。用好積極財政政策和穩健貨幣政策,深化財稅金融改革,更好地服務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加強財源稅源建設,積極培植財源,做到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優化財政資金配置,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基本、保運轉、保民生、保重點,加大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脫貧攻堅、生態環保、教育、反恐維穩等領域支持力度。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三公經費只減不增,嚴禁新建樓堂館所,嚴格控制各類慶典活動,確保每一筆財政資金都能用在刀刃上。加強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著力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加大對重點投資項目、優勢特色產業、涉農、小微企業及貧困地區、困難群體創業的金融支持。積極發展綠色金融,以昌吉、哈密、克拉瑪依為重點加快推進綠色金融創新試驗區建設,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九)大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持續開展“民族團結一家親”和民族團結聯誼活動,深入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八進”活動,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著力構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使各民族群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生活在一起、學習在一起、工作在一起、成長在一起,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新疆若干歷史問題研究座談會紀要精神,進一步強化各民族干部群眾馬克思主義“五觀”教育,引導各族干部群眾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思想,增強“五個認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的良好局面。
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伊斯蘭教中國化方向,依法保障信教公民正常宗教需求,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深入推進駐村管寺工作,繼續加強和創新對清真寺和宗教人士、宗教活動的教育管理服務,健全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會管理相結合的教育管理服務機制,認真貫徹新修訂的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不斷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愛國宗教人士培養和教育培訓力度,建設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的高素質宗教人士隊伍。持續深入推進“去極端化”,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滋生蔓延,奮力開創我區宗教和諧新局面。
(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設美麗新疆
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寧可經濟發展慢一點、也絕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努力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新疆。
嚴守生態紅線底線。出臺嚴禁“三高”項目進新疆具體管理辦法和工業類項目準入負面清單,嚴格執行能源、礦產資源開發自治區政府“一支筆”審批制度、環境保護“一票否決”制度,落實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和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河(湖)長制,實現全區全覆蓋。編制實施新疆環境保護五年規劃,推動建立兵地環境保護“五統一”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多規合一”。堅決摒棄損害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和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做法,堅決守住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三大紅線”。
加強生態保護建設。全面落實主體功能戰略,加強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加快庫魯斯臺等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建設,扎實推進艾比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工作。加快劃定生態保護紅線,依法對永久積雪區、重要水源涵養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地、風景名勝區和重要河流、湖泊、濕地等區域實施強制性保護。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力度,啟動實施耕地草原河湖休養生息規劃,加強風沙源區等重點區域生態屏障建設,大力實施阿克蘇兩個百萬畝防沙治沙生態治理綠化工程,將林果業與生態建設融合發展,推進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綜合治理,積極打造全國荒漠化治理和生態涵養示范區,努力構建生態安全屏障。
持續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實施“水十條”,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協同治污、系統治水,實施流域環境綜合治理,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全面實施“土十條”,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垃圾處置設施能力建設。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加大“烏昌石”“奎獨烏”等重點區域大氣污染同防同治力度,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從源頭上減少污染。加強配電網建設與改造,積極開展城鄉供電能力提升行動,鼓勵群眾綠色環保生活方式,以電氣化推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美麗鄉村建設,下大氣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讓各族群眾喝干凈的水、呼吸潔凈的空氣、感受到環境改善的成果!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切實抓好中央環保督查整改工作,統籌做好自治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進一步加強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實行最嚴格的考核問責制度,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監管不嚴格、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依規嚴肅查處、從嚴問責、終身追責,讓破壞生態環境者付出慘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