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耕地占補平衡,防止占優補劣,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開展補充耕地數量質量按等級折算試行工作。
據國土資源部耕保司負責人介紹,按等級折算試行工作主要指各類非農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補充耕地的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當前突出的要解決占優補劣問題,如果補充耕地的等級達不到被占用耕地等級時,就要增加補充耕地數量,來達到耕地生產能力的平衡。
此次試行的主要目的是,檢驗各省(區、市)折算基礎工作成果,進一步完善折算技術體系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初步設計規范意見,研究和總結折算的操作方法和實行折算后耕地占補平衡有關工作,為全面推行折算奠定基礎。
試行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等級折算系數。檢驗各省(區、市)折算基礎工作成果中的等級折算系數是否符合實際,研究折算實施程序和方法。二是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初步設計規范建議。檢驗各省(區、市)形成的完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初步設計規范的建議是否符合實際,總結完善有關內容,研究確定已驗收和已有初步設計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補充耕地等級的方法。
通知要求,各地抓緊擬定試行工作方案。試行方案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報部備案。試行工作計劃于2008年9月底結束。這次選擇由省級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項目開展折算試行工作。項目類型應包括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和城市建設用地項目(占用耕地面積分別不低于20公頃和10公頃);耕地占補類型應包括本地(地級市范圍)占補、本省易地(跨地級市)占補,根據情況還可選擇不同耕作制度的地區之間的占補;補充耕地方式應包括“邊補邊占”和“先補后占”兩種情況,試行項目的總數不少于15個。盡快啟動試行工作。試行工作報告應于2008年12月底前報部。(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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