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中華全國總工會了解到,為解決全國勞模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今年中央財政撥付8000萬元專項資金。
全總有關負責人在北戴河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長期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勞模的工作、生活和學習,先后出臺了提高勞模退休金、對勞模進行獎勵、保障勞模就業、安排勞模體檢和休養的政策等。
據介紹,2003年至2006年,中央財政每年撥出6000萬元專項資金,解決全國勞模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
這位負責人說,各地也積極出臺提高勞模待遇的政策,解決省部級勞模的生活困難。
一是設立榮譽津貼。廣東、山東、云南、陜西等23個省區市設立了勞模榮譽津貼,省部級以上勞模離退休后每月可領到80元至200元的榮譽津貼。
二是設立專項勞模幫困資金。山西、內蒙古等省份對收入低、下崗或生活困難的省部級以上勞模定期發放生活補助。
三是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天津、山西等13個省市為勞模辦理了5000元至10000元的補充養老保險。
四是提高醫療待遇。全國有20多個省區市總工會定期安排省部級以上勞模體檢和休養。江蘇、河南、云南等13個省市出臺了省以上勞模醫療優診制度,勞模的醫療費用優先報銷或全額報銷辦法。
五是解決勞模住房困難。北京、上海、江蘇10個省市出臺了勞模優先享受廉租住房或優先購買經濟適用房、補足住房面積等政策。
此外,北京、黑龍江、江蘇等20個省區市制定了勞模管理工作辦法或暫行規定。山西、福建、廣東等18個省區市成立了勞模協會,在維護勞模合法權益,調動發揮勞模作用,幫助勞模解決實際困難等方面進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實踐。(劉羊旸 齊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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