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三日電 針對達賴方面近日在印度散發一份《有關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副其實自治的建議》,中國三日透過官方媒體發表文章予以回應。
達賴方面在《建議》中,一是要求所有藏族地區納入統一的自治體系下,二是要求有不受中央干涉的自治權力,并認為他們的要求是符合中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
官方媒體三日發表了多年研究中國民族區域自治的毛公寧的文章,作者表示,對達賴方面的要求“實不敢茍同”。
作者說,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統一與自治的有機結合。中央政府與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之間不是簡單的分權關系,而是統一與自治辨證結合的關系。達賴方面要求與中央政府“明確權力分配”,把國家的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完全對立起來,這與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則是根本不兼容的。
文章說,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體現了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歷史因素與現實因素的統一。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不是簡單的民族自治或區域自治,而是上述多種因素的結合。作者反問:“按照達賴方面的"建議",單純以民族來劃界,不是人為制造民族歧視和民族隔離嗎?”
文章說,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將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與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緊密結合起來。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這充分說明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政策體現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達賴方面的“建議”只講藏族的權利而完全漠視其它民族,閉口不提西藏各族人民取得的發展進步,空談所謂“名符其實的自治”,對促進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沒有任何好處。
文章說,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解決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它有巨大的優越性。必須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不動搖。達賴方面的“建議”中不顧事實,說什么大量其它民族進藏影響西藏自治,實際上是主張搞民族“單干”,主張把西藏和內地隔離開來、封閉起來,是十分有害的。
文章最后說,達賴方面打著落實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的旗號,還是堅持所謂“大藏區”、“高度自治”那一套政治主張,完全違反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不會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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