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固原西山山頭,28只獵隼騰空而起,在森林上空展翅翱翔。
這些獵隼是我國海關從不法分子手中截獲后放飛的。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在寧夏落網。
據悉,獵隼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瀕危野生動物,走私量達到20只以上便可構成特大案件。此案為海關總署一級督辦案件,涉案金額近300萬美元。
野生動物增多成盜獵分子目標
據記者了解,黃河有近400公里的區域流經寧夏,形成了20多萬公頃天然湖泊濕地,成為大量候鳥的遷徙地和重要的遷徙通道。每年6月,包括獵隼在內的許多野生保護動物都會從北向南遷徙途經這里。
“近年來,寧夏積極推行退耕還林還草政策,不斷加大封山禁牧和對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一些多年不見的珍稀動物開始在自然保護區內頻頻出現。”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野生動物種類和種群的增加,不斷刺激著盜獵者的貪念。
來自寧夏森林公安局的數據顯示,去年至今,寧夏全區共發生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刑事案件近30起,其中特大刑事案件8起、重大刑事案件5起。去年至今,寧夏森林公安收繳被盜獵的野生動物2000多頭(只);而近六年來,寧夏境內有上萬頭(只)野生動物慘遭毒手。
巖羊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1988年時寧夏境內只有1500多只,面臨著滅絕的危險。經過20年的全面禁伐禁獵,巖羊的數量才恢復到目前的1.2萬只左右。然而,隨著巖羊數量的增多,不法分子盜獵行為也開始增加。僅在寧夏森林公安去年破獲的4起特大重大案件中,就有47只巖羊被非法獵殺。
暴利驅使不法分子大肆偷獵
寧夏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寧夏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兩個特點:一是地域性,二是季節性。
在地域性方面,非法獵捕野生鳥類案件集中在銀川、靈武等市縣的黃河灘涂、湖泊,不法分子根據候鳥遷徙規律,采取投毒、布網等方法大肆非法獵捕野生鳥類;非法收購、走私獵隼的違法犯罪活動主要集中在寧夏南部山區,特別是西吉縣和海原縣等地。
從時間上看,每年春秋兩季候鳥遷徙期間,非法獵捕野生鳥類資源案件相對集中。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暴利驅使是非法盜獵猖獗的根本原因。
銀川市的一位餐館老板告訴記者:“客人喜歡吃野味,多高價格都不拒絕。我們也愿意進貨,利潤大啊!多加點兒錢,供貨者也愿意去捕獵。”
據了解,主管部門對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資源的活動多處以林業行政處罰,罰款額度與獲得利潤的巨大反差,讓不法分子無所顧忌。
前不久,寧夏靈武市公安局破獲一起駕車向廣州販運野生動物案,民警在車上查獲132只貓頭鷹、草原雕等野生動物,抓獲盧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經專家鑒定,這批野生動物均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據辦案人員透露,非法獵捕獵隼成本低,利潤卻極高,且風險不大。在寧夏收購一只獵隼大約2000元左右,而到了販賣者手中就漲到4000元左右,當非法販賣到某些國家之后,一只獵隼的價格暴漲到20萬美元以上,其中品質最好的白色獵隼的價格會高達100萬美元。“這個利潤空間與販毒所獲取的利潤一樣,有的甚至還要高。”
在高額利潤面前,有些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上了癮”。據辦案民警介紹,在公安部門破獲的非法獵捕、收購、出售獵隼案件中,許多都是“家庭式”犯罪,“往往是父親被抓兒子接著干,丈夫被抓妻子接著干。這種模式與販毒的模式非常像。”
受巨額利潤的驅使,許多境外不法分子也經常來寧夏盜獵、收購野生動物。寧夏森林公安局曾在中寧、海原兩縣一次抓獲41名非法獵捕、收購獵隼的犯罪嫌疑人。這些人多來自境外,以觀光旅游、探親訪友等名義進入寧夏進行不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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