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轉續新辦法即將實施
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一視同仁,專家認為,這表明政府放棄了為農民工單獨建社保制度的構想,有利于緩解社保制度碎片化現狀
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全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中國社會科學院拉美研究所所長、社保專家鄭秉文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一項重要的彌補性措施,該制度最大的意義在于將農民工囊括在內,這有利于緩解我國社保制度碎片化現狀。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國家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機構信息庫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
為盡快建立覆蓋全國的社保體系,一直以來有人呼吁為農民工建立單獨的養老保險制度,今年2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曾拿出《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摘要稿,并公開征求意見。今年8月,人保部副部長胡曉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樂觀估計,這兩個辦法在今年下半年一定會出臺。
“如果為農民工建立單獨的養老保險制度,這種妥協性做法會加劇多種退休制度并存的高度‘碎片化’局面,長此以往將導致中央財政持續加大支出,嚴重時還會引發社會動蕩等一系列弊端。”鄭秉文表示。
專家認為,此次《辦法》的發布,意味著政府放棄了為農民工單獨建立一個社保制度的構想,有利于緩解我國社保制度目前的碎片化現狀,也有利于激發億萬農民工的參保熱情。據了解,目前我國已有農民工2.3億人,但參加城保的農民工只有2000多萬,僅占城鎮就業農民工的17%左右,原因就在于現行城保制度難以適應農民工的特點。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會議指出,自2005年起,國家已連續五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水平在穩定中有所提高,這項工作還要繼續進行。會議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國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新中國成立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和原工商業者等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以及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再適當提高。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有關規定適當傾斜。今后,還要根據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等情況,綜合考慮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的調整機制。
職工養老保險明年跨省轉 城鎮保和新農保可合并
會議決定,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國家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保機構信息庫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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