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春節長假已經結束,生產生活秩序已開始恢復正常。然而,也有一些政府機關“超時放假”:只安排少量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大部分人員仍在“過節”。
春節長假后上班第一天(2月20日),記者到廣東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采訪,門口保安告知:“過了正月十五才會正式上班,現在只留了少數幾個值班人員。”記者撥通這個局幾個相關負責人的電話,都得到“還未上班”的相關回應。21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這個局,情況依舊。
記者采訪進一步發現,超時放假的政府機關不在少數,延至22日(星期一)上班的最為普遍,還有不少竟延至3月1日、過完元宵節才正式上班。在一些基層單位情況更為嚴重。在一個工商管理所工作的蔡女士告訴記者,工商所節前一星期就放假了,大年初七去單位報個到又繼續放假五天。
政府機關超時放假是對公眾利益的漠視。企業已開工,店鋪已開市,而政府部門卻閉門謝客、拒絕服務,那些有緊急業務要辦的企業和個人上門辦事,勢必面臨低效率,甚至可能誤事。
政府機關超時放假影響政府形象。一年之計在于春,公職人員理應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廣大人民群眾正在為奔小康艱苦奮斗,政府人員沒有任何理由“未富先嬌”“樂不思蜀”,貪戀于長假的慵懶閑適。
政府機關超時放假有違國家法紀。政府機關是公共服務機構,不能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單位嚴格執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不得擅自調休、自行安排。按時上崗、依法行政,不僅是檢測政府部門便民利民的一道考題,更是政府機關的義務和責任。(記者 鄭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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