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不成村(記者白宇 攝)
多位村民書寫條幅“保衛集體財產,維護法律尊嚴,捍衛正義!”(記者白宇 攝)
北海市自來水公司要求高某某“做好有關家屬的思想工作”
北海市自來水公司扣除高某某“本人月度效益工資”。
中廣網北海4月8日消息(記者白宇 馮會玲) 近日,有廣西北海村民向中國之聲反映,當地政府在征用土地和城市開發建設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如,建設方在獲取土地過程中涉嫌“化整為零”,審批部門違規發放用地許可證,未搬遷戶親屬遭“株連”等。
北海銀灘是中國首批4A級旅游景區。公園正門對面東側,有兩個小漁村,一個叫白虎頭村,一個叫咸田村。2007年,隨著“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項目”的啟動,祖祖輩輩生活在這里、一直靠經營旅游和打漁為生的數千村民開始面臨搬遷的命運。一位在海灘上出租太陽傘的村民告訴記者,面對強大的壓力,他們沒有辦法不離開這里,“不想搬,不想搬也沒辦法了!人家硬要硬辦法過來搬。不搬的話,小孩都要在外面流浪呀!小孩在外面工作的,那你不搬,把他退回來了。不是流浪,沒有工作嘍!使用這種辦法讓我們搬的。”
采訪中,多位村民向記者反映,如果不搬遷,在外工作、有公職的親戚就要被“株連”。咸田村村民高某某在北海市自來水公司工作,去年3月開始,就被迫“停工回家做家人思想工作” 。
高某某:從去年3月到9月,我被停工要求回家做思想工作,停了近半年,獎金從5月分開始就停發了。
高某某向記者出示了兩份蓋有“北海市自來水公司”公章的通知。其中一份通知,以“政策培訓班”的名義,要求她“做好有關家屬的思想工作”,而“培訓時間由培訓單位確定”。另一份通知中則清晰地寫著:“由于你在銀灘拆遷工程中未能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做通家屬的思想工作”,“從5月1日起扣除你本人月度效益工資”。
記者還得到了一份銀灘改造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限期動員親屬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通知》。通知要求:“凡在我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公職人員,必須在兩天內脫產回家動員未簽訂協議的拆遷戶親屬簽訂協議”,“通知下發后,公職人員所在的單位同時作為動員有關拆遷戶簽訂協議的責任單位,單位主要領導要敦促有關人員回家動員親屬簽訂協議”。
在白虎頭村村委會主任許某那里,記者還看到一份名為《關于協助做好銀灘改造拆遷戶盡快簽訂協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五個“非常”格外刺眼,通知說:“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采取非常辦法、非常措施、 非常力度、非常政策、非常速度,限期完成銀灘改造拆遷最后122戶拆遷戶簽訂協議工作”;通知要求作為白虎頭村村委會主任的許某,接到通知后,“全脫產協助動員親屬盡快依法簽訂協議,直至完成任務為止”。通知下方蓋有中共北海市銀海區紀檢委、中共北海市銀海區委組織部和北海市銀海區監察局的公章。
“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究竟是怎樣一個項目,讓如此多的部門卷入其中?記者了解到,“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項目”的開發使用單位是北海市土地儲備中心,白虎頭村和咸田村的房子拆遷以后,北海市政府打算在這里先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然后,一部分土地作為公益用地外,其余部分將通過招拍掛的方式進行商業開發。
有2600余人的白虎頭村,90%的村民已從2007年開始陸陸續續被迫搬走,而一些堅持不搬的村民則在與政府有關方面的反復交涉中發現,“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項目”本身就存在問題。例如,土地獲取過程涉嫌違規操作,“化整為零”。
村民的這一說法得到了土地儲備中心陳某某副主任的證實。他告訴記者,大家一直在說的這個“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項目”其實根本沒有立過項,實際立項的是這個工程范圍內的多個小項目。
陳某某:這個二期項目沒有單獨立項的。單獨立項的是里面具體的項目,因為這個二期改造工程項目只是一個俗稱,而不是在發改委立項的一個傳統意義上的項目。
按照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陳某某的說法,包括白虎頭村和咸田村在內,整個“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項目”共需要占用集體土地120多公頃,而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征收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就要由國務院批準。陳曉明介紹,“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項目”的120多公頃土地,是2006年9月30日和10月12日、分兩天共5個批次才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其中,北背嶺村的45公頃土地,竟然是被拆分成2個批次報批的。
陳某某介紹說,銀灘二期改造工程的主要內容是把銀灘邊的白虎頭村和咸田村搬離到一塊新的回建區,再在原來的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白虎頭村和咸田村是緊鄰的兩個村,開發性質完全相同。
陳某某:白虎頭改造的是白虎頭范圍內的村莊的房屋搬遷、土地平整的工作,咸田村的也是一樣,北背嶺回遷區就是整個回遷區的市政配套設施的開發建設。白虎頭和咸田這兩個村莊搬遷走以后,就是我們的另一個項目——整個改造范圍內的開發建設,這個工程還沒有實施。但是為了實施這個工程,必須把前面的三個工程給完成了,才有可能進行下一步的開發建設。
觀察員:北海征地基本可以斷定是“化整為零”
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陳杰人認為,判斷一個項目是否是“化整為零”主要從5方面指標進行衡量,陳杰人說:“第一個是幾塊土地的項目的臨近度,是不是接近的或者是相鄰的幾塊土地,把它整體上拼湊起來也就是一塊整的土地;第二個指標是開發的性質用途,幾個小項目是不是一樣的或相類似的;第三是這幾個小項目之間用地的性質和用途是不是相關聯的;第四個是開發的時期是不是同一個時段或差不多的時段,第五是開發的主題是否為同一個人或者是相關聯的利害關系人。”陳杰人認為,“銀灘中區改造二期工程”就是“化整為零”:
陳杰人:像這種情況的下,實際上我們一看就知道他幾個項目之間是有緊密的關聯度,一個項目是以另一個項目作為依托的,說白了這就是一個大項目的必要組成部分,這種情況基本可以判斷是一種“化整為零”的行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第31條第3項規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規劃設計總圖或者初步設計總平面圖后,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部也在《關于統一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審核用地單位提供的規劃設計總圖”后才能“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按照北海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陳某某的說法,如果白虎頭村、咸田村和回建區的項目是分別立項的,他們就應該有3份相關項目的規劃總圖,但土地儲備中心表示,他們只有銀灘中區的整體規劃總圖,沒有這些小項目的。陳某某說:“因為已經不需要詳細規劃了,銀灘中區是整體來進行規劃設計的,規劃局就依據那個詳細的規劃出具這3個項目的規劃許可證。
隨后,陳某某給記者出示了兩份《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許可證中明文規定:“建設單位憑本單及附圖所示初定用地的界限委托有證設計單位做出規劃設計總圖。”
記者還發現,在北海市土地儲備中心出示的兩張《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上,用地規模分別與白虎頭村和咸田村的面積一一吻合,但工程名稱,計劃批文, 建筑面積,建筑密度等一系列需要填寫的位置都是空白。
規劃局長明搶記者采訪機 并試圖刪除錄音
記者來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頒發單位北海市規劃局,局長楊某某首先要求記者關掉采訪機,隨后表示,這幾個項目的規劃是要按照銀灘中區的整體規劃執行的,空白的原因是整體規劃尚未完成。當記者進一步追問時,這位規劃局長竟然從記者身上搶走了采訪機并試圖刪除錄音內容。
記者:楊局長,我是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
楊局長:你把錄音機給我關掉。
記者:我在土地儲備中心的時候拿到了一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什么這個工程名稱,批文,規模,包括通知單里面所有的這些項目都是空白?
楊局長:這個你找土地中心去問!
記者:這是不是你們發的證呢?
楊局長:對呀。
記者:那為什么是空白的呢?
楊局長:因為我們這個規劃還正在編。這有一句注,按新的銀灘中區規劃執行,新的銀灘中區規劃正在做。
記者:但他這個不是分小項目,比如白虎頭村。他是建設單位,您在給建設單位發證的時候肯定是需要……
楊局長:你把這關掉!
記者:不是我關掉不關掉,您別搶我東西行不行啊?您這是什么意思呀?
楊局長:我沒啥意思!
記者:您把采訪機給我。
楊局長:我一會給你。
記者:您這是什么行為呀?
楊局長:我沒什么行為呀!
(采訪機被搶走)
有關廣西北海銀灘中區二期項目工程征地是否合法,中國之聲、中國廣播網還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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