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溫津貼翻倍] [政策不具有強制性] [在崗中暑將認定為工傷] [高溫津貼聽著像傳說] [到底有無發放?] [把高溫看做一場社會災難] [高溫致全國發電量創紀錄] [八招防中暑]
據記者了解,為減少戶外高溫作業的勞動傷亡事件發生,河北石家莊等地已出臺地方法規,嚴禁建筑施工場所高溫室外作業,一些地方勞動保障部門也相繼調整了高溫勞動津貼標準。
另據報道,中華全國總工會網站也于近日發布工會組織維權提醒,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由于高溫作業導致中暑屬于工傷。該報道還稱,上海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高溫嚴重影響高溫作業一線勞動者,特別是冶金、運輸、建筑施工等一些在高溫車間、露天野外條件下作業的勞動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中暑或高溫傷亡事故。然而,眼下仍有個別企業強迫職工在烈日炎炎的環境下從事繁重的勞動。上海市總工會要求,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采取措施以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
據早報記者了解,目前我國高溫天氣勞動作業管理及其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均由地方根據情況自行決定,尚無統一的法律保障。惟一一部勞動者高溫作業下可參照的法規是1960年7月1日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其中只規定了防暑降溫工作的基本原則、技術措施、保健措施和組織措施,針對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溫作業的行業。
有專家呼吁,應盡快出臺具有操作性的法規,取代這部實行了半個世紀的“不合時宜”的法規。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
高溫下工作中暑算工傷
治療期間有工資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高溫下工作中暑算工傷。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為工傷后,中暑職工即可按照相關法規享受工傷待遇。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醫療費用應該由企業承擔。
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如出現企業拒不支付中暑治療費用、工資等情況,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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