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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人權藍皮書》指出----
中國已參加27項國際人權條約,將繼續推進在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
2011年《人權藍皮書》發布會在京召開
中國網北京9月8日訊中國人權研究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今日聯合在京召開 “2011年《人權藍皮書》發布會”,正式發布了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第一本人權藍皮書《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報告NO.1(2011)》。
藍皮書指出,20世紀90年代初以來,中國在人權問題上進行了重大外交戰略調整,之后中國開始積極主動地參加國際人權活動,在國際人權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近一年來,中國在與國際人權條約機制的合作、與聯合國人權機構的合作、參與國際人權對話和人權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進展。
藍皮書分析指出,中國與國際人權條約機制的合作,主要表現在積極參加國際人權公約,積極參與人權領域國際規則的制定,大力推薦中國專家參與人權條約機構的工作,切實履行條約義務,以及認真按照條約規定撰寫履約報告并接受相關審議等。
根據最新的統計,中國已參加27項國際人權條約。其中,中國已經加入并正式批準的國際人權公約包括:《關于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關于難民地位的公約》等國際人權條約。最近加入的國際人權條約,是2009年12月26日加入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于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
中國在參與人權領域國際規則的制定方面也作出了新的努力。如2009年底,中國參加了《兒童權利公約》來文申訴機制任擇議定書制定工作組第一次會議。
另外,中國還堅持大力推薦中國專家參與人權條約機構的工作,努力履行國際條約義務。中國很長時間以來都在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禁止酷刑委員會等一些條約機構中有專家出任委員。例如,2009年,中國專家當選了首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副主席,連任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委員。
展望未來,藍皮書預測,中國將繼續穩步推進在人權領域的國際合作。
在與國際人權條約機制的合作方面,中國會繼續積極簽署和批準國際人權公約,重視并積極參與人權領域國際規則的制定,大力推薦中國專家參與人權條約機構的工作,切實履行相應的條約義務。值得指出的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準值得期待。藍皮書認為,在經過專家的充分研究,解決了國內法與國際法的銜接問題后,公約就會得到批準。
在與聯合國人權機構的合作方面,中國會一如既往和聯合國的人權機構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在人權對話方面,中國會繼續積極開展與相關國家的定期人權對話。藍皮書預計,如果不出現嚴重影響中國對外關系的事態,中國和相關國家的人權對話會如期順利進行。
在人權交流方面,中國會采取更加積極的態度參與和鼓勵人權交流。除了官方層面的人權交流,民間層面特別是非政府組織層面的人權交流將會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各種定期和不定期的人權論壇和人權研討會將成為人權交流的主要方式。
同時,藍皮書還指出,由于人權理念的差異、西方對中國的不了解和偏見、對民族問題性質的不同認識、國內分裂勢力和國外反華勢力的勾結等因素都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完全消除的,因此中國在國際人權領域和一些國家的分歧和斗爭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仍將持續。
最后,藍皮書指出,雖然中國在參與國際人權合作方面取得的進展也有目共睹,但在國內仍存在人權教育方面的欠缺,國內公眾對這些國際人權公約的了解還很有限。今后應加強對國內公眾人權知識的普及和教育,使得國內公眾能夠更清楚地知曉中國所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另外,民間的人權交流雖然取得了很大進展,但仍需進一步加強。政府應該創造更多機會讓民間的力量參與國際人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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