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征20%個稅 具體方案下周出臺
今后玩家在網上收購和轉銷虛擬貨幣,所得收入將要求繳納20%個人所得稅。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昨日表示,具體繳納方案下周一將出臺。
此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向國稅總局請示,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是否應該計征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給予回復稱,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規定,財產轉讓所得計征方法為,以一次轉讓財產收入額(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應合并為一次轉讓財產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反應
七成網友認為征稅不合理
呼吁建保護虛擬財產法規,提議用虛擬貨幣納稅
昨日,網絡虛擬貨幣交易將征收個稅的消息披露后,引起爭議。
網上“你認為虛擬貨幣交易征稅是否合理”的在線調查顯示,截至昨晚21時,共有3000余人參加投票,其中,70.21%的人認為不合理,認為合理的占24.6%,對此表示“不好說的”占5.19%。
不少網民對征稅表示質疑。一位廣東網民建議,“應先建立保護虛擬財產法規”,山東臨沂一網民表示,“應該加強行業監管,懲罰那些盜竊虛擬財產的行為。”
此外,也有不少網民對網絡虛擬貨幣交易征個稅的操作性提出質疑,認為實際操作難以進行。還有網民提出了繳納形式的建議,北京一名網民提出,“交稅的時候也交虛擬貨幣”。
對于征稅的對象,有網民提出,出售虛擬貨幣的大頭是運營商,還有一些倒賣的商家,應該向他們征稅,而不是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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