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江蘇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會議上,江蘇省有關方面表示,將對太湖地區的化工、醫藥、冶金、印染、造紙、電鍍等行業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對干部實行生態環境指標“一票否決制”,在2008年年底前,依法淘汰2150家小化工企業。到2010年,太湖流域地區全社會環保投入占GDP比重要提高到3%以上。省委書記李源潮在會上指出,要以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整治太湖污染,鐵腕治污,哪怕GDP下降15%。
入夏以來,中華大地的大面積、多流域水污染危機以猝不及防的態勢逼到全社會眼前,近期太湖、滇池、巢湖的藍藻接連暴發。7月2日,江蘇沭陽縣發生20萬人斷水40個小時的自來水污染事件;7月8日,蘇州市環城河內暴發大面積藍藻,湖水呈翠綠色、黏稠狀,并散發異味,導致河內不少魚兒死亡……在驚心動魄的事實面前,李源潮書記下面的話并非言過其實:“要補環境保護、生態修復這一課,否則,江蘇全面小康的成果就會被顛覆。”
活生生的環境現實,讓我們更清晰、更進一步地看到區域經濟、流域經濟一體化的必要性、必然性和緊迫性。在看到歐洲經濟一體化給歐盟各國帶來巨大進步的同時,愈來愈嚴重的水污染已經以反面的形式告誡我們:在中國,區域經濟、流域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必須提速!
沒有環境保護,就不會有真正造福于社會的經濟增長。因此,為實現區域和流域經濟一體化,從環境保護入手,探索出一條區域和流域間通力合作、互相協作又彼此制約的一體化發展道路,將是一個現實而有挑戰性的選擇。長三角經濟區作為中國人口最密集、經濟社會最發達的地區,其走在全國前列、做全國示范和表率的條件已經成熟,時不我待。
毫無疑問,如果江蘇省環境治理取得重大進展,太湖水質在預定時期內取得明顯好轉,受益的將遠不止太湖沿岸居民和江蘇一省,更有人口更密集的上海市,以及太湖沿岸的浙江省部分地區。但顯然,在這一利益共享過程中,太湖治理成本由上游的江蘇省承擔了,上海、浙江怎么辦?環境共保、經濟共享的思路如何理清,機制如何建立?這不僅是江蘇的責任,同時也是上海、浙江的責任。應該清晰地看到,江蘇此番鐵腕治污,靠的是行政力量。問題在于,若沒有相應的體制和機制保證,即使一定時期內治標,也很難保證長期治本。因此,將流域環保一體化作為長三角一體化的先鋒,其實已到“破冰”之時。以下舉措不妨一試:
其一,應該及時探索和建立環境污染賠償機制和流域經濟補償制度。二者必須作為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同時建立。如果上游排污給下游造成污染和損害,上游的政府和企業必須作出相應賠償;與此相適應,如果上游水質好轉,帶來下游入水口水質相應提升,下游必須從用水企業和個人的排污費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對上游關停污染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的補償。
其二,建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協作戰略。在上游關閉落后、污染企業的同時,上下游之間應建立起更為緊密的經濟協作關系,通過互惠互利的市場機制,幫助上游發展環保、高效的企業。
其三,不妨學習萊茵河的管理經驗:在流域內建立跨省區、民間性質的河流保護委員會,由最下游的城市派出常任秘書長(因為一旦河流污染,最下游的城市受害也往往最重);委員會主席輪流由沿流域各省市的主要領導擔任;在委員會中設立觀察員機制,把自來水、礦泉水公司和食品制造企業等“水敏感企業”都組織進來,使之成為水質污染的“報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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