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政策基本明晰,政績考核將按不同公式計算
國務院日前下發關于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意見。按照時間表,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將于9月完成初稿,而省級功能區規劃也于2008年底前完成。在此設想下,中國國土將首次全部以重點開發區、優化開發區、限制開發區、禁止開發區四個類型加以劃分,與之相關的配套政策制定和調整可謂極其繁瑣。
國力能否支撐規劃構想?
官方態度堅決,學界存在爭議
2006年底,高國力第一次拿到全國主體功能區政策研究的課題。作為國家發改委宏觀院區域經濟室主任,高國力當時最大的感覺是,“心里沒有底”。在可借鑒經驗、寥寥的情況下,這樣的茫然情緒幾乎覆蓋所有承接課題的國內區域經濟頂尖專家。
有承接專題調研的專家稱,發改委向各研究機構發出調研邀請時,除普遍的畏難情緒外,還有專家“不屑一顧”,“并不是說這個課題沒有意義,而是認為中國的現有國力并不能支撐這樣一個構想”。作為一個被公認為政界超越學界的構想,雖然學界尚存爭議,官方的態度卻極為堅決。功能區構想主要倡導者和推動者,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楊偉民曾對媒體坦承,初期的確聽到質疑聲音,“但是這個概念列入十一五規劃之后就很少再有人反對了”。
楊偉民此前接受采訪時,將國土分區這一過程定義為“漫長”:“主體功能區真正形成之日,就是中國全面進入小康社會之時”。
規劃是否會沖擊地方經濟?
面臨GDP減速產業轉移問題
除理念上的差異,更被普遍擔心的是規劃將從現狀上對地方經濟造成沖擊。上述專家告訴記者,“最終的規劃結果很可能是禁止和限制開發區的面積比現在要大,而很多現在正在重點開發的地區,則會被劃為優化開發”。各界公認的是,長三角、珠三角這樣開發多年的區域將大部分劃為優化開發區,對地方政府來說,必然將會面臨GDP減速、現有產業轉移或升級這樣的棘手問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規劃自然會承受地方的阻力。
高國力坦承,專家前往浙江、貴州、青海三江源等地調研時,地方政府的情緒“比較復雜”,“三江源這樣的自然保護區期望得到更多的關注,而經濟發達的浙江則更想知道國家會給哪些政策,績效指標怎么調整”。“最終的規劃結果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國家和地方從各自利益出發的博弈”,高國力說。
規劃配套政策如何細化?
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成為焦點
如高國力所言,目前各地正在觀望的并非僅僅是規劃結果,更多的注意力被放在配套政策之上。據悉,發改委之前委托了自己下屬的宏觀院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分別對配套政策進行研究,報告初稿均已完成,修改后將會于本月底遞交發改委。
國研中心的報告《主體功能區形成機制和分類管理政策研究》,厚達292頁,配套政策復雜度可見一斑。《國務院關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也對于配套政策提出部分原則,應該說目前配套政策的輪廓已基本明晰。
雖然高層方向已定,目前普遍存疑的還是中央財力是否能支撐這樣龐大的轉移支付計劃。高國力分析稱,中央財政不可能一次性覆蓋所有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一條可行的路徑是初期政策面積小于規劃面積,國家首先把最重要那部分國土保護起來,然后再隨國力增強慢慢擴大”。
政績考核指標是否各異?
限制開發區或將允許GDP負增
在地方官員最為關心的績效評價和政績考核方面,一個已明確的方向是將實行不同的計算公式。如重點開發區要注重經濟增長和質量效益,優化開發區要強化自主創新,限制和禁止開發區都要評價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楊偉民曾表示,對列為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的官員的政績考核,就一定不能再以GDP來要求了。有專家分析,列為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會允許GDP負增長。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張卓元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曾表示,“如果主體功能區規劃得到真正實施,目前一味追求GDP增長的地域經濟發展模式和地方政府政績考核體系,可能因此徹底改變。”(記者 李靜睿)
國土主體功能區劃分
優化開發區域: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的區域;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區。
重點開發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經濟和人口集聚條件較好的區域;成渝地區、長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長株潭地區等。
限制開發區域:資源承載能力較弱、大規模集聚經濟和人口條件不夠好并關系全國或較大區域范圍生態安全區域;大小興安嶺森林生態功能區、三峽庫區水土流失防治區等。
禁止開發區域:依法設立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域;包括243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1處世界文化自然遺產、187個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565個國家森林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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