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署:推進省部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
· 分析:審計署五年工作發展規劃傳遞出三大信號
· 審計署制定<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審計事業在繼承中發展、鞏固中提高,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在《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原規劃)基礎上,審計署制定了《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
《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保持了原規劃的基本精神,涵蓋了原規劃的主要內容。同時,根據形勢和實踐發展的需要,在原規劃基礎上進行了充實、完善。主要是:
——全面貫徹、體現黨的十七大精神。
——強調以科學發展觀為靈魂和指南,樹立科學的審計理念。
——明確審計的本質是國家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
——把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提出要積極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中國特色審計監督制度。
——明確審計的主要任務是推進民主法治,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利益,促進國家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不斷增強審計工作的主動性、宏觀性、建設性、開放性和科學性。
——強調在推進“人、法、技”建設的同時,加強審計理論建設和審計文化建設,夯實審計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根基。
——強調在注重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的同時,全面推進績效審計。
——堅持多種審計類型的有效結合,積極探索對特大型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等的全過程跟蹤審計。
——明確劃分了財政、金融、企業、經濟責任、資源環境、涉外等六種類型的審計,深化了每類審計的目標、內容和要求,強調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審計,認真履行聯合國審計委員會委員職責。
——提出整合審計資源,著力構建項目審計計劃、實施與審理既相分離又相制約的審計業務管理體系。
——豐富和完善了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探索建立特定審計事項階段性審計情況公告、重大案件查處結果公告制度。
——強調加強審計信息分析,提升審計成果層次,開發提煉審計信息精品和高端產品。
——強調提高實戰能力,強化審計骨干培養,打造高素質的審計領軍人才和國際型審計人才。
——強調加強審計法治化建設,修訂國家審計準則,探索建立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防范審計風險。
——強調繼續推進金審工程建設,提高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強調加強調查研究和經驗交流,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
為貫徹落實《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審計署要求各單位組織全體審計人員認真學習,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確今后五年審計工作發展的目標和措施。根據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從本單位實際出發,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扎實推進,狠抓落實,務求實效,推動審計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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