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日前,國家發改委和鐵道部聯合下發通知規定,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開通運營后,新開行的時速300—350公里動車組列車實行試行運價。試行滿一年后,將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運價。
通知同時規定,京津城軌試行運價水平,由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
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關于
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運價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各鐵路局、鐵路專業運輸公司、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
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將于2008年8月1日起開通運營。現將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運價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價格法》的相關規定,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開通運營后,新開行的時速300—350公里動車組列車實行試行運價。試行運價水平,由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試行滿一年后,將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運價。
二、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要按照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適當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合理確定試行運價水平。
三、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執行試行運價期間,現行在京津間運行的各檔次旅客列車不減少,并維持原有票價水平不變。
國家發展改革委
鐵 道 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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