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4日宣布,經國務院批準,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決定推進化肥價格改革,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化肥價格形成機制,自2009年1月25日起,將國產化肥出廠價格、除鉀肥外的進口化肥港口交貨價格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就此發出的通知還規定,取消對已放開的化肥出廠價格實行提價申報、調價備案、最高限價以及對化肥流通環節價格實行差率控制等各項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繼續對一般貿易進口鉀肥價格實行適度監管。
通知指出,國家將綜合考慮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和糧食價格變動對農民種糧收益的影響,實行農資價格上漲與增加農資綜合補貼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價等掛鉤機制,農資綜合補貼只增不減,確保農民種糧收益不因農資價格上漲而下降。
通知強調,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后,國家暫時保留對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實行的價格優惠政策以及對化肥生產、流通實行的稅收優惠政策。綜合運用進出口調節、儲備調控、協調調運、市場監管等手段,保障化肥供應,保持市場穩定。通知要求,繼續做好化肥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嚴厲打擊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
發展改革委表示,上述改革措施旨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促進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保護農民利益。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我國化肥資源充裕,已經具備了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條件。我國化肥供需總量基本平衡,占需求總量約90%的氮肥、磷肥產能過剩較多,只要生產要素配置得當,能力得以發揮,并嚴格控制出口,國內市場化肥供應是有保障的。
>>背景
原材料價格已完全市場化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國內化肥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供需總量基本平衡,市場競爭充分,現行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已難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從生產流通環節看,我國化肥產品種類繁多,生產規模、工藝路線差異大,經營環節復雜,客觀上難以制定統一的價格政策。
另外,從上下游關系看,化肥生產用煤炭、硫黃、磷礦石等主要原料價格已完全市場化且變化頻繁,對化肥價格實行限制政策,不利于企業正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改革后,企業可以按照市場規律正常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市場供求及成本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價格,增加生產經營靈活性,更好地參與市場競爭,有利于促進化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分析
化肥大幅漲價可能性不大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說,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后,化肥價格大幅上漲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我國化肥供求總量基本平衡,氮肥、磷肥等主要品種均供大于求,國內化肥資源是充裕的。另一方面,國家將繼續采取調整生產結構、支持重點工程建設等措施,增加化肥生產,保障化肥供應;同時采取綜合措施,加強市場調控和監管,保持市場穩定。
他說,近期國際市場化肥及其原料價格持續下降,國內市場化肥價格也全面回落。但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我國地域遼闊,加之化肥消費存在季節性特點,在某一地區、某一時段(如春耕期間)化肥價格出現波動是可能的,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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