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煤談判僵持超過三個月未果,而政府出手干預的跡象卻日益明顯。
有報道稱,國家發改委協調電煤價格的方案為在去年重點合同煤價的基礎上上漲4%,這是電力集團妥協的結果,發改委也認同了這一價格方案。不過,日前發改委協調2009年重點合同煤價受阻,主要由于煤炭企業暫時仍未答應。
由于尚未簽訂合同,五大發電集團通過打預付款的形式來采購重點合同煤。
但據一位接近五大發電集團的人士透露,目前神華集團已經退掉了五大發電集團的預付款。
煤企不希望政府介入
有消息傳言,神華集團不愿按照此價格簽訂合同,甚至通過中間渠道也不愿意。神華集團仍不愿放棄漲幅接近18%,5500大卡電煤每噸上漲82元,重點電煤合同為540元/噸的定價。
發改委協調的4%的漲價幅度,理由可能是煤炭的增值稅從去年的13%增加到現在的17%,中間的差價正好是4個百分點。不過,以神華集團為例,其2008年合同煤價為468元/噸,如果上漲4%,價格約為486元,比神華集團提出的540元/噸仍有較大距離。
記者采訪到中國神華董秘黃清,他向記者表示,“沒有聽說國家發改委還有一個協調電煤價格的方案。企業具有經營自主權,任何部門、機構和單位不得干預企業自主簽訂合同。煤炭價格繼續實行市場定價,由供需雙方企業協商確定,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如果當經濟運行中出現小小的問題,就呼喚政府出面協調,那就是不相信市場經濟的主體企業自己能夠解決問題?!?/p>
電力企業希望政府協調
與煤炭企業相比,電力企業更希望政府介入協調。如果電煤漲價,電力行業上市公司將會因連虧兩年全面被ST,這對公眾投資者很不公平。為防止出現“誤判”,電力企業提出,要組織聯合調查組下電廠、煤礦調查。而煤炭一方則堅持,政府已全面放開煤價,市場化定價的改革方向不可逆轉。
大唐發電集團總經理翟若愚日前表示,煤電頂牛根本原因在于體制。如果電企嫌煤炭貴而不訂,運力就沒有了。一旦運力沒有了,價格便宜,但是買了煤運不出來,這對電企壓力非常大。由于運力是跟著煤企的,所以電企處于弱勢,煤企處于強勢,這不符合市場規律。電力還有社會責任,煤炭可以做到不斷漲價,或者限產保價,電企卻不能因為虧損而不發電。
有分析認為,雖然當前煤炭市場狀況低迷,但煤炭企業可以通過“限產”和調節銷售數量來調節煤炭供求關系。而電力企業承擔“保電責任”,在博弈中仍然略占下風,所以更希望政府干預。
考慮重啟煤電聯動機制
為了解決煤電矛盾,國家有關部門曾商討過多種方案,包括整合煤炭資源、調整電力供應價格等。但是,由于涉及面太廣、情況太復雜,這些方案或沒能付諸實施,或沒有取得理想效果,電、煤之間的矛盾也一直沒能得到有效解決。
3月25日,國資委發布文件稱,對大唐集團等三家央企進行主業調整。其中大唐集團的主業在原有的“電力生產、熱力生產和供應”外,增加了“與電力相關的煤炭資源開發生產”。煤電兩大行業正在嘗試一種全新的合作方式,即煤電之間通過資產互換,如電廠換煤礦,實現煤電聯營。
對于電煤談判的“拉鋸狀態”,黃清稱,“解決煤電矛盾的方法是繼續深化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完善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煤炭電力體制機制。今年的措施是繼續深化電價改革,逐步完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制,適時理順煤電價格關系。在當前消費價格指數和生產價格指數為負數時,也可考慮重啟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不過他也表示,煤電聯營改變了單一經營煤礦或者電廠的企業組織形式,把煤礦和電廠放在一個企業中,可以節約煤礦和電廠之間的交易成本。但是這種方式無法改變電價形成機制,無法解決“市場煤”和“計劃電”的矛盾,只能使外部矛盾內部化,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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