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新聞1+1》4月15日播出《國企賺錢分給誰?》,以下為節目實錄: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石油、中國移動三大企業利潤過千億,名列全球十大賺錢企業,閃亮業績卻一直未見上繳利潤數額。國資委發布政策,結束國企13年不繳紅利時代,但上繳比例最高卻只有10%。現狀之下,國企利潤究竟流向何處?國有企業全民所有,究竟又該在利潤上如何體現全民所有?《新聞1+1》為您解析。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我們知道在市場經濟里有一個常識,那就是誰投資誰受益。但是在我們國家的現階段,有的時候常識還真不一定就是常識,更別提它是一個現實、一個事實,比如說在過去的十幾年的時間里面,全體中國人投資的國有企業幾乎沒有給國家上交任何利潤,更別提給我們這些人進行分紅了,那么這種情況到底是怎么產生的,我們怎么才能把它改變?稍候我們就會進行解析。今天我們請來的媒體觀察員是王志安,首先我們還是通過一個短片了解一下相關的情況。
(播放短片)
解說:
《誰來回答“國企賺的錢”都哪兒去了?》,這是近日網上轉載率很高的一篇文章,核心內容就是為什么三家大國企一年賺3000多億,只上交國家200多億。這三家大國企分別指的是中國工商銀行2008年度稅后利潤1108億元,乃全球最賺錢銀行。中國石油2008年度凈利潤1144.31億元,仍然保住了亞洲最賺錢企業稱號。中國移動2008年盈利1127.93億元,成為全球最賺錢電信公司。
事實上,國際利潤從上繳到不繳再到上繳,經歷了幾次波折,早在1993年以前,國企是要向國家交利潤的,1993年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對國有企業的利潤分配問題做出了明晰的劃分,應該上繳國家的部分采取稅的形式,并按照統一的稅收征率剩余的部分全部歸企業所有,即在一定時間內不向國有企業收取利潤。之所以這樣做,是由于當時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要從過去的國家撥款改為向銀行貸款,因此還本付息都要由企業來負擔。另外,當時的國有企業還承擔了部分政府職能,因此國家才出臺此規定。不過,值得注意的是,1993年的這份文件也明確規定了“要逐步建立國有資產投資收益,按股分紅、按資分利或稅后利潤上交的分配制度。”因此,暫停收繳國有企業稅后利潤只是過渡措施,而后,隨著國企改革和社保體系的建立,國企的經營狀況和社會負擔與十幾年前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國企分紅卻遲遲未動。
2006年2月,市行的一份關于國有企業的分紅的報道引起了業內人士和社會的關注,該報道指出,中國國有企業的利潤和改制收入屬于公共收入,應當向國家分紅,而央行行長周小川也在相關場合表達了相同的看法,認為國有企業分紅問題需要提到議事日程上來認真加以考慮。
2007年9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
2007年9月15日新聞:
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意味著政府作為國有企業的股東,有權力要求國企向政府分紅,而國有企業持續了1年的只上繳稅收,不上繳紅利的時代將結束。
解說: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說,中央企業紅利的上繳分三種類型: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五個資源性行業,上繳比例為10%,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企業上繳比例為5%,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企業三年內暫不上繳。應該說,無論是5%還是10%,相對于連年創新高的國企利潤來說都是個比較低的起點,那么未來國企上繳紅利的比重是否會逐步加大,最終能否實現出資多少比例,分享多少比例,紅利還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如何逐步增加對社會的回報,這都是很多人關注的問題。
主持人:
我們先說國資的投資主體是誰,有一個形象的比喻,就是全中國的公民都是它的投資人。
王志安:
對,沒錯,是的,我們的國有企業其實“國有”二字就清晰地說出來了這個國有企業的性質,實際上是我們國家從全體納稅人手中收上來錢,委托給政府進行投資,成立的企業就是國有企業。從道理上來講,國有企業的投資收益顯然是應該歸全體國民的,它獲得的投資收益首先它應該把投資收益上繳給權力所有人,因為我們是通過一個委托機制委托給了政府,政府中間的國有資產管理局來管理這筆錢,所以從理論上來講,所有的國有企業的盈利應該首先上交給國家的財政部,當然如果一個企業的正常向前發展是需要公積金的,也就是說所有的紅利未必一定都要分掉,因為企業正常利益我們知道一家上市公司不是說你所有的掙了錢都分掉的,它如果為了企業的發展,如果留存的話,或者繼續要投資的話,它也應該經過財政部的批準,你制訂一個計劃財政部批準之后重新給你再把這個錢劃撥回去,我覺得正常的程序應該是這樣的。
主持人:
你看,引起人們爭議的,比如說像工行、中石油、中移動三家央企在2008年的年收益就是純利潤加起來是3000多億,但是他們給中央上交的只有200多億,您怎么看這個數字?
王志安:
我覺得這個問題顯然是說這樣一種狀態是不太正常的,因為我們首先說一下這個背景,1993年之前,所有的國企實際上是上繳利潤的,有一個統計數字表明,從1993年到現在,我們國企積累的未上繳的利潤大致有幾萬億,這個數字是相當驚人的。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需要重新考慮這個政策本身是不是需要調整。
主持人:
您指什么政策?
王志安:
就是國企繼續不再向國家上繳利潤這個問題。從2007年國資委又制訂了一個新的政策,這個政策把我們整個的企業分成三類,也就是競爭性行業,我們要求它上交利潤的10%,比如說煙草、移動、資源性企業,知道我們中國移動實際上就屬于這個方面的行業,但是它的上繳比例只有10%,所以你剛才說一年的利潤有一千多億,但是如果按照10%的比例算起來,它只需要上交一百多億。
主持人:
就相關的具體的問題,我們接下來連線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先生。
王主任,您好。
王忠明(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
您好。
主持人:
有一個具體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辦法是從2008年開始實行的,國企上繳利潤比例最高才10%,這10%是干什么用的,另外一個,剩下的90%去哪了?
王忠明:
上繳的都給財政了,剩下的90%用做企業的擴大再生產,用于支付改革的成本以及其他實實在在的一些需求。
主持人:
壟斷性的國企,它上交給國家的利潤是封了頂的,就是10%,但是它的高管在今年以前是不封頂的,是形成了這么一種局面是嗎?
王忠明:
事實上也是有一定的規范的,應該說這些年在高管的收益方面也一直作為一種改革的探索,所以說它隨著國家經濟形勢的發展,有時候會更加引起社會的關注,有各種各樣的議論都非常正常。
主持人:
那王主任,剛才我們說到10%,國企把它的利潤上交給國家,那90%,您剛才說是國企用來企業的再生產。
王忠明:
積累。
主持人:
積累,但是您想想我們就拿剛才我們說到那三個公司為例,工行、中石油還有中國移動,每一個企業的盈利都是一千多億,那么他們除了交給國家10%以后,900多億都用來干這個事嗎?還是說還有什么其他的用途我們是不知道的?
王忠明:
應該說用途的方方面面也是非常多的,而且也不是說今年剩下的90%當年都得花掉,它也有一個計劃性。
主持人:
王主任,前年兩部委出臺的管理辦法,它是規定上交10%,90%留給自己,您覺得雖然說是這么規定的,自留10%是不是合理的呢?
王忠明:
就目前來說,作為一個管理辦法,它本身就有一定的探索性,隨著國企改革進一步深化,國資監管往前推進,我想發現問題也會加以解決。
主持人:
好的,謝謝王主任,稍候我們會再跟您連線。
我們再回到演播室,志安,剛才王主任說,這個900多億的利潤留給自己是用于企業再生產,然后進行積累用的,您怎么看企業自留的這90%的利潤?
王志安:
這個需要解釋的有兩個方面,我剛才講了,即便企業要留存用于企業發展,在程序上首先這筆錢應該上繳財政部,當然不一定從賬上劃撥,但程序首先是,然后你需要的話重新做報告,然后再給你返還回去。
第二個方面,我們從一個正常的公司治理結構來講,這個錢如果企業要想用于再生產,它其實需要董事會來決定,董事會是出資人,而不是說由企業經營者自己來決定,但是問題的復雜性在于我們國家的國有企業是一個復委托機制,怎么解釋復委托機制?就是說理論上來講,國有企業是全體國民投資興辦的企業,也就是說13億人每一個人都是國有企業的股東,但是由于它太分散了,每個人不可能直接對這個企業進行管理,所以我們把這個權力委托給了國資委,但是你要知道,我們中國的央企有許多家,還包括有許多其實不是央企的國有企業,那么作為國資委來管理這些企業來說,它涉及的面就特別廣,那么它管理這些企業從整個規模上來講有一定的困難,那么這就事實上造成了一個什么問題呢?造成了我們長期以來對國有企業經營過程中最為詬病的一個問題,也就是內部人控制的問題,也就是說,當委托人的利益和代理人的利益出現了不一致的時候,這個企業實際上經營者就開始為讓這個企業的經營,為自己經營者謀求利益,而不是投資人謀求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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