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總體目標是從2009年起到2011年,爭取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747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目前,無錫市廉租房保障標準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6平方米,這不僅高于人均13平方米的國家規定,也高于人均15平方米的省級標準。”無錫市住房保障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去年4月,無錫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去年出臺的《無錫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進一步擴大了保障范圍,使廉租住房的“門檻”更低,家庭人均收入連續半年符合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6平方米以下,即具備入住廉租住房資格,并在省內率先將持有市總工會《特困職工證》的特困職工和市社會福利院成年孤殘兒納入廉租住房保障。實物配租按建筑面積一人戶不低于30平方米,二人戶不低于40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戶不低于50平方米的標準配給。
截至今年三月最近一次廉租房發放,無錫市新增實物配租申請家庭共466戶,通過審核公示的家庭有350戶,目前,全市共有3200多戶困難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其中449戶獲得了實物配租。按照江蘇省之前制定的住房保障“時間表”,到2010年底,要解決申請實物配租的所有住房困難戶的居住問題。
無錫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到今年年底,力爭使全市所有符合條件的低保住房困難家庭都獲得實物配租,用兩年時間提前完成江蘇省制定的三年目標。(路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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