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職工發放交通、通訊補貼,應在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出臺文件,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六大稅種的相關問題進行明確。原因是,正在進行的“查稅風暴”中,因部分稅收政策文件的可執行性不強,基層稅務機關和企業產生了不同的理解和爭議。
爭議
“我們此前曾經獲得過稅收優惠批文,但是在此輪檢查中,稅務機關卻表示以前所有的批文都不認了,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么和稅務機關進行溝通?”
在近期的一次稅務中介機構召開的研討咨詢會上,一位中小企業的財務負責人向“四大”的一位稅務合伙人及國稅總局一位官員咨詢。這樣的問題幾乎貫穿了整個問答環節。
上述企業的財務負責人向CBN記者表示,此次稅務自查和檢查導致部分企業的補稅金額很大,一些企業遂提出了不同意見,甚至采取了行政復議和法律手段。
據《中國稅務報》報道,今年全國稅務稽查力度的加大,使很多公司將“保護稅務價值、應對稅務危機”提升到了董事會的決策日程上。
一位稅務律師對CBN記者表示,從此次大量接觸的爭議和尋求咨詢的案例來看,爭議主要集中在企業財務會計處理、稅收政策法規“打架”現象等方面,從側面來看,主要集中在如何理解和如何執行兩個環節。
以個人所得稅為例,不少企業采取報銷私家車燃油費等向職工發放的超標準交通補貼,在記賬時并沒有將其作為職工的個人所得收入而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在稅收自查開始之前,為了指導企業進行稅務自查,國稅總局還專門分行業分稅種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出臺了稅務自查提綱。
此外,由于稅收政策本身的復雜性也是稅收爭議頻出的原因之一,有專家表示,中國稅法本身十分繁瑣,稅收立法不斷變化,加之新的征管舉措又不斷出臺,客觀上增加了稅務爭議出現的幾率。
還有一些屬于企業的“明知故犯”和打“擦邊球”,國稅總局此次下發的文件透露,在成品油稅費改革之前,部分成品油生產企業在2008年底突擊開票,逃避成品油消費稅。
釋疑
此次國稅總局大企業司出臺的《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對基層稅務機關和企業提出的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印花稅六大稅種問題進行了明確。其中能源行業和金融保險業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成為此次文件規范的重點領域。
上述文件規定,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獲得的國家財政補貼,各地稅務機關重點復核這些補貼是否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和補貼資金使用情況。
不符合條件的補貼收入應作為當期收入征稅;符合條件的不征稅收入,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對于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在規定的標準內為員工報銷的燃油費,計算企業所得稅可以計入工資總額,按照計稅工資或工效掛鉤工資標準進行稅前扣除。
但是企業采用報銷私家車燃油費等方式向職工發放交通補貼的行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的項目還有,企業向職工發放的通訊補貼,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的數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企業為員工計提年金時均攤到每月計算出的每月應得年金。
營業稅方面,對于部分成品油生產企業在2008年底突擊開票,逃避成品油消費稅的行為,國稅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應重點復核成品油生產企業2008年底銷售收入異常增長的問題,加強對成品油生產企業的稅收監管,一旦發現成品油生產企業以非正常銷售成品油方式規避稅收行為,稅務機關應依法核定其應稅數量,補征稅款。(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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