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江蘇省今年率先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后,近日,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等地紛紛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其中廣東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高兩成。專家表示,沿海省市爆發的“民工荒”對工資調整形成一種“倒逼”。
集體提升最低工資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3月17日下發通知,要求2010年5月1日起,各地開始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并相應提高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水平平均提高21.1%。其中第一類標準為1030元/月,增幅為19.8%,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9.9元/小時。
上海也決定職工最低工資線將從4月1日起上調15%,退休人員退休金提高10%。
比起以上兩個城市,江蘇早從2月1日起就調高最低工資漲幅超過12%,調整后,江蘇省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水平已經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浙江在此輪調整工資中幅度卻是最高的。從4月1日起,浙江省將對全省的最低月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最高一檔的最低月工資標準從960元提高到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9.0元、8.0元、7.3元、6.5元四檔。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林王平明確表示,調整工資的目的在于進一步增強廣東的就業吸引力,引導外來勞動力回流,緩解廣東部分行業企業的“招工難”問題,從而改善廣東省的就業環境。
林王平表示,由于廣東改革開放早,相當部分企業是勞動密集型企業,而金融危機對廣東的沖擊是最大的。現在金融危機已經過去,很多在危機中受到沖擊的企業還處于回復階段,所以解決“用工荒”已經迫在眉睫。
距上調40%目標尚遠
盡管很多省市已經紛紛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但目前的水平似乎離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鄒震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他于近日表示,總工會已建議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使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能達到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
他表示,目前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均沒達到上述水平。如北京市2008年月最低工資標準為800元,月社會平均工資為3726元;深圳2008年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社會平均工資為3621元。全國總工會的一項調查顯示,61%的職工認為普通勞動者收入過低是當前收入分配中最大最突出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也認為,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工資福利等應當在國家法律框架下,由勞動力供求雙方共同決定。既然講市場,就要講供求雙方,不能只講雇主一方的權益,這就涉及勞動力市場特性,集體談判問題。
全總副主席張鳴起則認為,集體協商中最重要的就是工資集體協商,當前大企業以及有規模的企業基本已經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目前全國共有1300萬家企業,超過1000萬家的中小企業還沒有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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