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
央企仍有變通拿地機會
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表示,“退房令”針對近日央企在土地市場連拿高價地而出,體現了政策決心。但是在業內,開發商通過收購項目達到增加土地儲備的目的實屬正常。一些央企子公司繁多,依舊有通過此種方式變通拿地的可能,很難監管。
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云峰也表示,一般業內都通過收購房地產項目公司股權來達到獲得開發土地的目的。上市公司若想合并報表,增加土地儲備,收購股權要超過50%。他表示,收購項目通過談判協商達成,某種程度比企業去競拍新的土地成本低些。
打壓央企將制造新“壟斷”
國資研究專家、北京科技大學教授劉澄表示,國資委出臺此種政策,如果真達到了通過行政命令使得央企退出房地產市場的效果,有傷市場經濟公平,而16家央企可能造成土地市場壟斷。
現階段政策調控的方向不應該是抑制需求,而是擴大供給。需放開土地供應,不剝奪央企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權利,使得市場充分競爭,通過行業洗牌,擠壓掉開發商暴力利潤。政策應允許央企、國企進入市場,并要求其承擔義務,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供更多的低價房或者政策性住房,平抑房價。本報記者張曉蕊
當事方表態
央企“喊冤”
遠洋地產近日回應央企身份大手筆拿地時表態,公司并非央企,只是紅籌上市公司,公司股權分布多樣化,決策獨立且運作市場化。持有24%股權的第一大股東中國人壽由中保監監管而非國資委,第二大股東為持有16.85%股權的中遠國際,兩公司均為財務投資。
近日,某屬國資委監管的央企下屬地產公司負責人表示,可以理解政策用心良苦,但沒有必要單打央企。央企有資金,為什么不能投向賺錢的領域?不能一概而論央企進入房地產市場只是制造高價地,是低效投資。一些央企在房地產行業做得很好,無可指責。
民企質疑
一位民營開發商表示,此次“退房令”政策表示,央企可以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完成后退出房地產行業。而目前,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在手土地儲備相對充足,且一個項目的開發商周期至少三五年,對行業的階段性影響持續。而三五年之后,政策導向如何尚難判斷。
另外一名民營開發商對記者表示,央企“退房令”不會對業界造成太大影響。目前行業集中度較低,退出央企實際上也并沒有占有土地市場的過多份額。而他認為,央企不拿高價地,在目前這種市場下,仍會產生新的高價地。據國資委資料顯示,2009年,中央企業房地產業務銷售收入為2209億元,約占全國商品房銷售收入的5%;房屋銷售面積為2807萬平方米,約占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的3%。
此外,該民營開發商負責人表示,除部分主業為房產的央企外,更多的“外行”央企進入地產行業是“很可恨的”,為攫取利潤,荒廢主業,也會導致房地產行業秩序雜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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