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華盛頓4月16日電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16日將高盛集團訴上法庭,指控該集團及其一位副總裁在美國房地產市場開始陷入衰退時欺詐投資者,在一項與次貸有關的金融產品的重要事實問題上向投資者提供虛假陳述或加以隱瞞,投資者因此遭受的損失可能超過10億美元。高盛集團當天回應稱,上述指控“在法律上和事實上完全沒有依據”。
美國證交會指控稱,高盛設計并銷售了一種基于住宅次貸證券表現的抵押債務債券(CDO),高盛沒有向投資者透露該CDO的重要信息,特別是未向投資者披露美國大型對沖基金公司——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對該產品做空的“關鍵性信息”。
美國證交會執法部門主管羅伯特·庫薩米認為:“這種產品是新的且很復雜,但其中的騙術和利益沖突并不新鮮。”他指出,高盛的錯誤就是一方面允許一客戶做空該金融產品,另一方面卻向其他投資者承諾該產品是由獨立客觀的第三方推出的。
美國證交會在其發布的聲明中指出,為這項交易,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2007年4月向高盛支付了約1500萬美元的設計和營銷費用,但投資者因此蒙受的損失可能會超過10億美元。
當日遭到起訴的還有高盛副總裁法布里斯·圖爾,證交會認為,圖爾應對這起欺詐案負主要責任,他設計了上述交易,負責營銷材料的準備工作,而且負責與投資者進行直接溝通。
受上述指控沖擊,當日高盛股價跌幅到中午12時已超過10%。據外媒報道,對于上述指控,高盛集團回應稱,證交會對該公司的欺詐指控“在法律上和事實上完全沒有依據”,該集團將“強力抗辯”。
高盛集團是一家成立于1869年的全世界歷史最悠久及規模最大的投資銀行之一。起訴高盛被視為意在“殺一儆百”,是美國政府打擊金融危機期間金融衍生品欺詐的一次關鍵行動。吳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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