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通報了清查出來的逾61萬畝的“未報即用”違法用地,16個地級市被點名。
所謂“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是指未辦理用地申報手續即違法占用土地。
1932人移送司法追究刑責
昨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介紹,31個省區市不同程度存在“未報即用”違法用地現象,其中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超過三成。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通報,截至3月25日,全國范圍內共清理出2007年10月-2009年10月期間的“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總面積61.3萬畝,其中耕地面積27.2萬畝。各地清查出的“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案件中,已經立案的為35479宗,立案率96%;結案30421宗,結案率86%。共收繳罰款15.67億元,拆除建筑物面積1470萬平方米,沒收建筑物面積3124萬平方米,復耕土地面積3.42萬畝。
贠小蘇通報說,因“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案件而提出黨紀政紀處分建議4233人,落實3325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932人,已經追究510人。
贠小蘇表示,整改查處工作有待加強。其中河北承德等6個市立案率較低,山西大同等10個市結案率較低。
違法用地影響宏觀調控效果
在昨天的電視電話會議上,徐紹史批評說,本該依法用地的政府卻公然無視法律、違法用地,大大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他認為,“未報即用”問題突出、性質嚴重、危害巨大。
他分析說,一些地方及部門的同志沒有處理好權與法的關系,依法用地的觀念淡漠,權大于法的思想嚴重,“以往違法用地不同程度地存在‘邊報邊用’、‘未批先用’等問題,但現在卻發展到‘未報即用’。‘邊報邊用’和‘未批先用’畢竟都‘報’了,但‘未報即用’根本無視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我認為這是一個必須高度警覺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
徐紹史說,“未報即用”是體外循環,影響了宏觀調控的效果,擾亂了土地管理的秩序。他表示,由于“未報即用”游離于土地計劃之外,打亂了供地秩序,有保有壓的宏觀措施難以有效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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