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已審批的區域規劃為基礎,進一步編制區域國土規劃或區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區域發展的戰略構想和政策意圖落實到國土空間,并通過一系列剛性的土地管制手段予以實施
歷經5年的《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日前終獲國務院批準破繭而出。
和仍在批準過程中的京津冀城市圈規劃一起,作為率先啟動試點的這兩大區域規劃,被外界形容為“起了個大早卻趕了個晚集”。
“不是制定不出,而是難以推出”。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肖金成研究員告訴本刊記者,其難產過程正印證了之前普遍擔心的各行政區域之間利益協調的難度。“這次的規劃也只是前進了一步,更大的亮點在于明確了長三角的定位。”
“中國國家競爭力的提高,要依賴大都市經濟區的形成和發展、產業結構和空間結構以及新的權力結構的形成,客觀上需要建設中國進入世界的樞紐和世界進入中國的門戶。”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陸大道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說,“長三角地區具有在高起點上加快發展的優勢和機遇。”
“這一跨省市的規劃制定得不易,落實起來更難”,參與規劃制定過程的專家們表示,規劃并未涉及實施規劃的機構保障方面的內容,國務院要求發改委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充分發揮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合作協調機制的作用,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這能在多大程度上彌合各方的訴求,還有待時間檢驗。”
《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到底會對區域內外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又會對各地漸起的區域規劃產生什么樣的示范效應本刊記者特別采訪了參與規劃制定工作的相關官員和專家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