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硬約束
由于目前出臺的包括長三角在內的區域規劃,主要定位在發展戰略和政策規劃層面,因此,與區域內各行政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還只在戰略和政策層面。董祚繼建議,以已審批的區域規劃為基礎,進一步編制區域國土規劃或區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區域發展的戰略構想和政策意圖落實到國土空間,并通過一系列剛性的土地管制手段予以實施。
區域內行政區的發展規劃,不像土地利用規劃是一種硬約束,更多具有指導性,在現行的規劃體制、財政體制、政治體制下,很難貫徹執行。董祚繼認為,由于土地利用規劃規定下一層次的規劃必須服從上一級,所以下一步如果能夠編制土地區域利用總體規劃的話,首先銜接發展規劃,其次,在區域土地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征求各行政區意見,統籌協調各行政區各類土地的利用,再次是在區域土地規劃的控制和指導下,編制行政區土地規劃,確保二者銜接一致。土地審批以行政區土地規劃為依據。這樣做不違反現行土地管理法律規定,有利于發揮行政管理的效率優勢。
具體到長三角區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董祚繼表示,會先做資源環境生產能力評價。比如環太湖區域那些項目不能上,港口碼頭的合理精確布局等。從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來看,會有差別化政策,對東部集約利用要求高,通過控制供應量來提高土地成本。對重點城市上海、南京、杭州、寧波等,用地規模嚴格控制,會更嚴格一些,但是增減掛鉤的指標會適當多一些,促進結構調整,內涵式發展。
隨著區域規劃的逐漸編制,肖金成認為,“十二五”期間,應該是把跨省區規劃作為重點,和國土規劃結合起來編制。
在“十一五”規劃前期研究的時候,專家們就提出“十二五”應該加強國土規劃。但是,肖金成指出,由于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應該是什么關系,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又如何協調,誰領導誰,誰是依據等問題沒有解決而進展緩慢。
據董祚繼介紹,目前國土規劃正在改變編制方式,由發改委和國土部共同牽頭,環保部、住建部、財政部等參與,明年全國的國土規劃大綱即可出臺。對國家層面的重點區域,在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做好銜接的基礎上作出區域的國土規劃,構成全國最高的國土規劃。在此之下是大的區域國土規劃,省區市的規劃,一些內部重點區域的國土規劃。再之下就是土地利用規劃,這時土地利用規劃的依據會更充分。“而目前,我們是一級級往下分解的,被詬病為分指標的規劃。”董祚繼說。
對于“十一五”期間倍受關注的主體功能區規劃,陸大道認為,在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缺失的情況下,功能區規劃是非常必要的。但全國功能區劃分及其全體功能的確定在開始階段應該是框架性的。如果一開始就要求將劃分指標體系制定得十分完善,操作起來依靠計算機就自動進行區域的劃分和進行生態補償,短期內會難以做出方案并得到有效實施。(記者 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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