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并無關聯的一些行動,卻預示著中國政府統計正在進行的一場大范圍革新,盡管它來得有點遲。
成立南開大學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研究中心,統計系統司局級領導干部交流,三部委共同發起全國統計執法檢查……近一個多月,國家統計局主導的這些舉措,與內部已經著手或正在進行的地區GDP統一核算、主要統計指標環比試算、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試點、調查失業率統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權重更新調整等,形成了一個推進統計改革的陣勢。
這樣的全力“反擊”,恰恰反映當前中國統計所面臨的嚴峻挑戰,尤其表現在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所提到的“統計設計能力、統計數據采集方式、統計宣傳方式、統計制度方法、統計數據質量等方面”。
有關中國官方統計數據的話題,除了枯燥無味的數據及方法論,剩下的便常常演變為半信半疑、質疑、牢騷,甚或嘲諷。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現實的中國統計體系,其理念、方式方法的革新,也突破了統計部門的門戶之界,提出社會誠信建設的迫切需要。
GDP迷宮
“我已經被中國的GDP(國內生產總值)繞進迷宮里了!”財新網博主貝樂斯在與網友交流中發出感嘆。
讓人迷惑的是,中國對外公布的統計指標與支出法GDP相應項目并不是一一對應,而是須進行有增有減的調整。
不只這位博主,由于統計部門不及時公布支出法下的投資與消費數據,經濟學家、投行研究人士也常常只能找來替代數據進行分析。如,用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推算投資(需求),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加政府支出,推算消費需求。由投資、消費及凈出口三大需求,再來分析預測中國經濟形勢。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財新傳媒首席經濟學家黃益平便設問,這樣的轉換對于統計專家來說可能不是問題,但我們的統計數據僅僅是做給統計專家看的嗎?
如此局面,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原有物質產品平衡體系(MPS)統計對象、統計方法、統計基礎比較健全、比較成熟;二是某些主管部門業務管理的需要,過去以社會總產值、國民收入作為綜合指標已深入人心。一位統計系統資深人士分析說,這造成只要有需求,統計部門就得保留的結果。
迷宮般的GDP數據,反映出中國統計體系轉型期的混沌。在中國統計從物質產品平衡體系向國民賬戶體系(SNA)的過渡中,盡管上世紀90年代初,建立了國民經濟核算SNA體系,但中國統計并未真正實現與發達市場的接軌。目前,國家統計局每月公布的固定資產投資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仍然基于MPS體系。即使是公布的季度支出法GDP,其統計過程也并非按照西方的支出法核算,而是在MPS體系中國民收入的基礎上進行調整而來。
不過,一位統計局官員向本刊記者解釋,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與西方不同,政府作用較大仍需要進行投資的統計。比如,在實行經濟刺激政策的過程中,進行大量基礎設施投資,要花多少錢都要計劃,統計部門要滿足這種需求,客觀反映這種情況,“統計不能突破現行體制,不能超前,統計如果不能適應政府需求就沒有意義”。
支出法核算方式下,通常直接從企業和家庭花錢的角度來統計投資和居民消費。本刊記者從多位統計專業人士處了解到,支出法核算居民消費的住戶調查,多年前在國內就已經進行,但是在GDP核算過程中一直未被采納。
平均數之禍
今年2月至3月,一個簡單的數字,讓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度過了就任以來最難熬的半個月――2009年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1.5%。
為了平息洶涌而起的質疑,國家統計局公布了《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地產價格統計調查方案》,稱“將認真研究社會公眾和專家意見,并予以改進”。
此后,馬建堂也多次表示,現行房地產價格統計制度和方法確實有缺陷:基礎數據來源基本靠房地產企業填報,而企業統計人員常變動;對因房屋種類、地段等因素而差異較大的樣本進行綜合平均統計,過度消除價格變化。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方案,房地產價格調查綜合考慮房地產類型、區域、地段、結構等統計口徑的一致性,即按照同質可比的原則,由70個大中城市每月上報至國家統計局城市司。按照不同類型的房地產的權重,加權平均計算當月的房地產價格同比數據。12個月的數據算術平均,為全年房價數據。2009年1.5%的漲幅,即如此得來。
這與國際上通用的方法一致,方案里對如何做到同質可比,也描述得很詳細。理論方法沒問題,但顯然,公布的數據缺乏對特定時間的相關解釋。
2009年前五個月,中國房地產價格處于同比下降狀態,全年房價波動明顯,有波峰波谷,算術平均值就比較低,不像都上漲、下降的時候,與公眾的感受差別不大。有專業人士提出,如果增加公布一些輔助性指標,如幾個典型月份的月度數據,這樣公眾就容易明白其全年波動。同時,統計部門也應進行相應的解釋。而簡單的1.5%,把一年的起起落落都平均掉了、抹殺掉了。
即使同樣的方法,國外除了級差地租,住房差異很小,而中國住房的地方差異、城鄉差異很大,這使得中國全年平均數背后,隱藏了巨大的差異。
雖然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公布的2009年房價漲幅24%,以及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全國城市地價監測組公布的住宅價格上漲25.1%,更貼近公眾感受,但專業人士都否認了這一做法的合理性。
這種平均價格把地段、結構、一線和二線城市、區域差異都抹掉,不是加權統計,只是簡單一般平均,“可能去年平均價格更符合人們主觀的想法,但這并不表示這一數字完全反映了當前房地產的形勢。”統計系統一位資深人士表示。
但是,也有國家統計局官員告訴本刊記者,平均價格雖然存在問題,但也可以提供參考,考慮到公布的房價指數只統計了70個大中城市,實際數值應該比平均價格高一些。
“中國統計長期以來,主要以平均數統計為代表,在差異性很小的時候代表性很強,現在平均數的差異慢慢顯露。”專業人員認為,中國統計在這方面的適應性、調節性不夠,只公布一個數字,很難把這種千差萬別的差異化反映出來,“從統計本身來說,不進行差異化統計,是造成主觀、客觀差異大的最重要因素。”
“觀念上、制度上、改革上的時差,并沒有意識到這種習以為常的統計越來越與客觀相背離。”統計系統資深人士建議,中國統計應加強結構性統計,而非總量性統計。以房地產價格為例,對不同月度的同比數據不能簡單平均,而要按銷售額賦予不同的權數,同時公布不同地區(一、二、三線城市)、不同地段、不同質量的房地產價格。
趨勢向上?向下?
對于中國經濟指標的波動,經濟學家只能根據同比數據進行分析,但這種波動并不能代表趨勢變化,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基數的影響,更準確反映短期經濟走勢的是環比數據。
“國際經濟界通常更關注環比數據,因為它們更準確地反映了最新的經濟走勢。”黃益平解釋說,同比數據的問題是包含了過去12個月的變化在內。
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提出,“環比GDP一般比同比提前約兩個季度反映經濟拐點。”他稱,在經濟變動迅速的階段,環比與同比往往顯示相反的經濟活動走勢,如果決策者和投資者只能看到滯后的同比數字,就會造成誤導。
國家統計局原計劃3月公布一些主要指標的環比數據,但至今仍未完成相關準備。對此,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表示,統計局已經初步選定了要進行環比數據計算和發布的主要指標,初步擬定了計算這些環比數據的季節調整模型,并對歷史數據分月、分季度進行了調整、整理,目前正在研究開發計算環比數據的季節調整模型的軟件。
盛來運稱,“為了慎重起見,也是鑒于環比數據計算的特性復雜性,同時還考慮到國家統計數據的敏感性”,待相關各部委意見統一后,才能發布。
除了環比數據,規模以下企業、服務業數據也在官方統計數據中缺漏。
根據經濟普查數據簡單推算,規模以下的工業企業,加上從事工業生產的個體戶,就業人數應該占工業就業人數的44%左右。但目前全口徑的工業數據,只有年度的工業增加值和GDP中的工業部分,日常統計數據中并未涵蓋。
“規模以下企業可能在增加值上占的比重不大,但是在就業上確實很重要。”中國經濟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對本刊記者說。
而服務業,連規模以上企業數據也沒有。目前服務業只公布一個年度數據,研究人員做短期分析,不得不用工業數據來代表整個經濟運行數據。另外,服務業在統計中存在遺漏。每次全國普查后的數據修訂,基本發生在對第三產業的數據調整上。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經濟普查后的2008年GDP核算數據,修訂后的數據較初步核算數增加了1.34萬億元,其中第三產業增加值提高了1.1萬億元,占GDP的比重也提高了1.7個百分點。
“經濟普查表明服務業產值被低估,進一步驗證了中國消費其實并不弱。”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哈繼銘為此認為,中國消費被低估。消費表面上的“疲弱”,部分源于中國服務業消費統計中的遺漏。
沒有意義的數據
金融危機下,外向型企業紛紛減產或停工,大量農民工返鄉,但被稱為“新世紀以來中國經濟最困難一年”的2009年,中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3%,而經濟過熱的2007年,這一失業率為4%。事實上,2002年以來,中國的失業率一直維持在4%左右。
“中國政府發布了錯誤的指標――城鎮登記失業率,對于判斷真實失業率幾乎沒有用。”美國傳統基金會亞洲研究中心研究員史劍道(Derek Scissors)對本刊記者直言。
官方發布的城鎮登記失業率,在統計時將農民工等非戶籍人口排除在外,同時也不掌握未主動登記的失業人口。
黃益平認為,市場化改革搞了30年,許多國有企業都民營化了,進城的民工也接近了1.5億人,繼續頑固不化地報告城鎮登記失業率,其實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毫無意義,甚至可能誤導國家的經濟決策。
政府部門也承認這一數據的缺陷。“登記失業率不準確,我們也知道,不過,政府宏觀調控時,并不是用登記失業率指標去判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保部)就業促進司一位官員向本刊記者坦言(參見本刊2010年第9期“失業率再調查”)。
2005年四季度,國家統計局啟動半年一次的調查失業率統計。2009年3月國際金融危機期間,統計局在全國省會城市開始月度調查失業率統計。
國家統計局一位官員向本刊記者透露,目前,半年、月度的調查失業率數據僅報送國家發改委、人保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內部使用,用于研判就業狀況和經濟形勢,制定相應政策。計劃于2011年向公眾發布。
與就業相關的另一數據――城鎮職工平均工資也有類似的問題。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稱,2009年上半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4638元,同比增長12.9%。此數一出,有網友稱工資“被增長”。
國家統計局解釋說,現行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統計范圍,尚未包括城鎮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馬建堂接受采訪時也承認,城鎮單位職工工資統計范圍過窄,存在缺陷,“被增長”的說法他“看了也臉紅”。他表示,非國有企業、私人企業、個體企業越來越多,具體什么時候納入統計,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是肯定是要往前推進。
此后,國家統計局2009年底首次發布了城鎮私營單位工資的統計數字,2008年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1423元,經修改之后,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077元,較此前只反映國有企業、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的2436元低15%。
即便如此,渣打銀行中國研究部主管王志浩仍然質疑這一數字。此次統計僅涵蓋1.9億城鎮從業人員,而根據官方數據,2008年城鎮地區從業人員有3.02億人,有1.12億人沒有被統計在內。
如果按中國城市化率達到45%計算,實際城鎮從業人員很可能更接近4.5億人,統計僅覆蓋了42%左右。王志浩在報告中稱,新的城鎮平均工資很可能仍然存在高估,原因是調查沒有覆蓋數千萬城鎮就業者,他們的工資水平一般來說要低于國企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
哪來的10%
2009年8月底,江蘇某市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市政府報告公布,2009年上半年該市GDP同比增長10.2%。話音剛落,即有人大代表質疑,這一數字與同期工業用電量同比僅增長1.7%相去甚遠。而且,該市經濟結構長期以重化工業為主,耗電耗能較小的高新技術產業在全市經濟中所的比例很小。
同時受到質疑的還有上半年當地農民人均現金收入增長12%這一成績。
而該市政府發言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希望媒體“從中挖掘新聞,進一步提升經濟發展士氣和信心,為全市的保增長提供強大精神動力”,云云。承載了政府如此“重托”的經濟數據,它的變色便不難理解了。
“國內外投資專家認為,中國GDP數據可信度不高,尤其是經濟形勢出現拐點的時候。”一位學者撰文提出。
目前中國GDP統計,由地方統計局調查原始數據,再由國家統計局調整計算全國GDP。各省GDP則由省統計局計算,但公布前需要報國家統計局審核認可。“(這個過程是)激烈的爭斗,地方討價還價。”國家統計局一位官員告訴本刊記者。即便如此,各省統計的GDP累加仍然高出全國數據。
他告訴本刊記者,要想地方政府完全不干預,很難做到。他提出,最理想的統計改革就是全部垂直管理,將現有的各級調查隊和統計局合并。但是,現在地方政府并不同意收,“認為不是自己管的,用起來不方便”。
不只是地方政府,企業也存在虛報數據的可能。以房地產價格調查為例,目前70個大中城市共有房地產商9000多家,數據主要靠房地產企業的統計員申報。上述統計專業人士表示,不能排除房地產商為了利益的低報數據,尤其是在房價上漲的時期。
實際上,有一些行政部門的數據可以用來修正數據,但是部門間的數據共享并不順暢。中國指數研究院的一位分析師告訴本刊記者,要做比較準確的房地產價格統計,無疑各級房管局的數據更加接近真實狀況,現在各地的房管局大部分都實行了網簽制度,數據獲取更加快捷,“問題是政府部門間數據的共享和整合并不到位”。
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統計科學研究中心主任趙彥云也表示,要加大各公職部門信息的共享,包括財政數據、稅收數據、工商數據,還有很多政府機構數據,比如中關村園區,很多相關的政策、行政信息,這些信息對處理數據有很大幫助,但現在根本不能共享。
“中國要在建立質量評估和控制體系、開發應用行政記錄資料這兩個薄弱環節上多下功夫。”上述專業人士認為,中國統計需要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為主線,建立符合中國國情和國際統計一般規則的統計分類標準體系、統計指標體系、調查方法體系、質量評估和控制體系。
除了方法上要進一步完善,還要強化責任。上述統計系統資深人士提出,要解決中國統計的問題,除了統計方法本身,還要解決社會的誠信問題。“企業四本賬,分別報給銀行、稅務、統計部門和企業主自己”,這樣的社會誠信環境,必將影響數據的真實。
如一位學者所說,統計只能接近世界,不能復制世界。但對于統計數據的種種疑慮、擔心,甚至否定,正是促使中國統計提升公信力的清醒劑。(《新世紀》-財新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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