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3日電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加強鋼鐵行業管理,規范現有鋼鐵企業生產經營秩序,落實節能減排,工信部制定并公布了《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加快鋼鐵工業結構調整的若干意見》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工信部會同相關部門《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
以下為《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全文:
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
一、總則
鋼鐵行業快速發展對保障我國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仍存在產能增長過快、產業集中度低、布局不合理、淘汰落后進展緩慢、鐵礦石經營秩序不規范等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鋼鐵行業管理,規范現有鋼鐵企業生產經營秩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加快鋼鐵工業結構調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0]34號)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對鋼鐵行業現有企業生產經營實行規范管理,作為有關部門核準或備案項目、配置資源、核發建筑鋼材生產許可證、規范鐵礦石經營秩序及推進淘汰落后鋼鐵產能等事項的依據。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要與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等工作相結合,逐步減少鋼鐵企業數量,降低落后產能比例,改進和完善行業管理。
本規范條件是現有鋼鐵行業生產經營的一個基本條件,是適應我國鋼鐵工業目前發展水平的過渡性標準,隨著我國鋼鐵工業總體水平的提升將不斷提高。對于鋼鐵行業建設及改造項目要達到更高的準入標準,需按照《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鋼鐵行業生產經營規范條件
(一)產品質量
1.鋼鐵企業須具備完備的質量管理體系,產品質量須達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兩年內未發生重大產品質量事故。
2.鋼鐵企業生產屬于國家生產許可制度管理的產品,須依法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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